马克思哲学论文浅析马克思的新哲学

2021-03-21 论文

  哲学论文,顾名思义就是有关哲学论题的专业论文,涉及逻辑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思想哲学、科技哲学、美学、国学等多方面,是哲学研究工作的记录和总结。马克思哲学论文浅析马克思的新哲学,我们来看看下文。

  纵观马克思的思想历程,他经历了由“理想主义”到黑格尔主义再到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阶段,直至1845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创作时期,马克思才真正成为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马克思。因为在这部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中,马克思才自觉意识到自己的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尤其是深刻认识到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严重对立,他们的哲学思想在唯物主义原则内部有着根本的分歧。当然,就两者的共性而言,在唯物主义的一般原则上是相同的。虽然学术界对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基本达成共识,没有太大的分歧,可依然存在着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超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理解,甚至还有对马克思的哲学作出唯心主义的理解。另外,人们在承认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前提下又对马克思的哲学之新有着种种不同的理解。因此,对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这个命题的正确理解是十分必要的。

  一、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马克思的哲学是否是新唯物主义这个问题的解决的首要理论前提是考察他的哲学是否是唯物主义的观点。这样,我们必须考察马克思的哲学是否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否进行了回答并且是如何回答的,从而有效地驳斥那种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的错误观点。

  1845年至1848年,这是马克思主义新哲学的诞生时期,我们需要考察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唯物主义回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式形成的第一个标志。在《提纲》第一条,马克思批评了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对感性对象的直观理解方式,但是并没有批评从前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的客观理解方式,即把意识配对象理解为感性事物,马克思虽然主张对意识的现实对象要i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方面去理解,但他同时把实践理解为人的感性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提纲》第五条和第九条进一步表达了这一思想。与此相联系,马克思虽然肯定了唯心主义哲学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理解方式,但批评了对能碳性的唯心主义理解,反对把对象理解为精神主体的创造物。十分明显,这里表现了马克思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唯物主义理解。

  在《提纲》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合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形态》围绕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全面地批判了唯心主义,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观点。例如,他们认为唯心主义的总路线是从意识出发来解释现实。德国哲学“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6}(e}z)。与此相反,马克思的哲学是从现实生活出发来解释意识:“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67 ( }z“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P73)。

  从以上基本事实中我们可以说明,那些认为马克思的哲学不再思考和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而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甚至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唯心主义的的看法是根本错误的。

  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世界观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从前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又有着本质的不同,马克思的哲学是“新”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史上,大多数人对马克思的哲学是唯物主义这个论断持肯定态度,并且也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一种“新”唯物主义。然而他们对“新”的理解是不同的。长期占主导地位的“辩证唯物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它是和辩证法相结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认识论、历史观是辩证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推广和应用。狭义“历史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之新在于仅仅是关于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另外,有一种“实践唯物主义”理解认为,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新在是实践本体论,不是旧唯物主义的物质本体论。本文认为,这些理解并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新”的实质。

  (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

  在《提纲中》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划分为两大基本形态:一是“直观的唯物主义”;二是他自己的唯物主义是“新唯物主义”。那么马克思是从什么视角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呢?本文认为,马克思是从对意识的现实对象理解方式的不同来区别新旧唯物主义的。《提纲》第一条不仅是《提纲》的核心而且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正确理解和把握。此条中,马克思指出了对意识对象的三种理解方式:“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直观理解方式,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实践理解方式,唯心主义的能动的理解方式。

  在马克思看来,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是“现实、感性”即客观事物,但是这种感性被理解为自然存在,不是被理解为主体的创造性活动即实践,不是被理解为历史地产生和发展的。从古代唯物主义到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都是直观的理解方式。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欲从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去理解客观事物,但囿于他的自然唯物主义的思想体系,他把实践理解为牟利活动而贬斥之。这样,在费尔巴哈那里实践本身就不能成为意识的现实对象。

  和旧唯物主义相对立,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是要把对象、现实、感性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这种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体现了主体能动性,对象不是与主体相离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主体的创造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即社会存在、实践。

  唯心主义对意识对象的能动的理解方式否认了对象的先在性,认为对象是主体创造的。这是和旧唯物主义把意识对象理解为先在既成的自然存在不同的,它体现了主体的能动性。然而,唯心主义的主体是一种精神主体,主体的活动只是精神的活动,而不是“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

  从《提纲》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只是批评了从前唯物主义对对象的直观性理解,却肯定了客观性理解;批评了唯心主义对对象的抽象理解,却肯定了对对象的能动性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之新在于在坚持对对象客观性理解的基础上,又把对象理解为人的感性的实践活动。这样,这种对意识对象的理解方式既和唯心主义相区别又和旧唯物主义在原则内部产生了对立。在《提纲》的其他部分,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意识对象观进行了重复的批评。如在第五条中,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第九条对直观的唯物主义作了规定:“直观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由于马克息把意识的对象理解为实践这样一种客观的感性的物质活动,因此他把实践作为自己新哲学的出发点,确立了自己新唯物主义路线:从实践解释观念的形成。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和路线

  《提纲》之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继续批评了费尔巴哈对意识对象直观的理解方式,阐明自己的实践理解方式。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旧唯物主义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都认为意识的对象是存在,这是两者的共性。但是根本不同之处在于旧唯物主义哲学(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对象是一种自然存在,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却强调意识对象是一种社会存在、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即实践。所以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甚至连最简单的‘感性确定性’的对象也只是由于社会发展、由于工业和商业往来才提供给他的。大家知道,樱桃树和几乎所有果树一样,只是在数世纪以前依靠商业才移植在我们这个地区。由此可见,樱桃树只是由于一定的社会在一定时期的这种活动才为费尔巴哈的‘感性确定性’所感知。”气“3‘四’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进步之处在于承认人也是感性对象,同时又对他进行了批评。“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他从来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生活关系,可见,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6](rn-}s)

  由于在意识对象观上马克思把实践视为意识的现实物质基础,这也就形成了马克思自己新唯物主义的特殊的出发点和路线。“德国哲学从天国降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6}(r}s)“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一定条件下进行发展过程中的人。 [6] (P73)“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6](P92i,在马克思看来,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就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也就是从实践出发,因为现实的人就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的确立,也使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基本路线得以形成。“从人间升到天国”,“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这些都是马克思对自己新唯物主义路线的表述。

  (三)《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的“新”意识对象观和路线的贯彻

  由于马克思在意识对象观上产生了实践的理解方式并形成了自己新唯物主义的路线—从实践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使之得到深刻的体现。具体表现为: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共产主义原理和现实存在的关系:“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和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 ( P285 )“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现。”[6](P285)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产阶级的观念和资产阶级的存在、资产阶级的法律和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你们(指资产阶级)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rr(P289)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现实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必然灭亡的趋势。他指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6] (}84)0这一历史运动的内在规律就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n[6](P274,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不是靠在思想、观念中消除这个社会制度,而是要靠实际行动:“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6] (}}7)

  第五,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真正的”社会主义、保守的或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等等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德国的哲学家、半哲学家和美文学家,贪婪地抓住了这种文献(指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文献),不过他们忘记了,在这种著作从法国搬到德国的时候,法国的生活条件却没有同时搬过去。在德国的条件下,法国的文献完全失去了直接实践的意义,而且只具有纯粹文献的形式。它必然表现为关于真正的社会、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的思辨。” ( P298)

  总之,由于马克思在意识对象观上的根本变革即对意识对象的实践理解方式的确立,他的新世界观不仅是和一切唯心主义根本不同的唯物主义,而且也和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相区别。那种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是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立的,甚至认为就是唯心主义的理解是站不住脚的。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出发点的确立使他的哲学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意识对象观上的缺陷,在唯物主义道路上前进,成为实践的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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