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故事征文

2021-01-06 征文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1

  读书,可以带给人们喧嚣世界中的一份宁静,可以带给人们繁忙世界中的一份悠然,可以带给人们冰冷界间的一份安慰。真的,很爱读书,以至于读书给我留下一颗颗珍贵的故事,到现在仍是让人记忆犹新。

  还记得,我小学时正迷上《狼王梦》,抱着书便不愿撒手。正值夏日,我就窝在小屋里,贪婪地翻着书页,如同一批饿狼,不断在汲取其中“美味”,神志如同钻进了书中,如故事主角一般体验所遇幸福、挫折,一滴汗珠儿淌下,我都未有察觉,神志一如书中一般跌宕起伏,主角遇到乐事,我的心情随之幻月。主角受到了伤害,我的心似乎也一同抽痛起来。

  直到故事最后,主角被抛弃,委屈悲伤的心情让我也感染到了这份痛苦,“啪嗒!”一滴泪水从眼中挣脱开来,直直落在了书上——我哭了!我随着故事情节口中喃喃了几句话,泪水又淌了下来,与汗水交汇在一起,满脸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我用手胡乱揩干脸上的泪水,正想接着把书拿起看完,却不想爸爸走了进来,我一抬头,却听见了爸爸的笑声“哈哈哈哈,让你看会儿书,倒成了‘小花猫’”。说着把我带到镜子前,呵!一张脸上满是黑色汗渍,眼角还留有泪水,被我用手狠狠擦过的脸上还有红印,满脸什么颜色都有,好不精彩!

  “噗呲!”我也笑了起来,心情瞬间由阴转晴,一个大大的笑容挂在脸上,使得花脸更滑稽,笑声溢满了整个房间。

  还有一次,我和家人们一起坐火车去天津,途中无聊,便拿起了书解乏。我坐在铺上,低头翻着书,看得正兴起,“吱”——火车停下了,“嘭”!我的头似乎伴奏似的,也撞上了座前的桌子,“嘶!”我不禁痛呼,疼死了!碰巧,表哥走来,看见我额头的红印,便凑近了嘲笑倒:“表妹,我看你印堂发红,不日怕是会有血光之灾哦!”“你说什么?”我作势要拿书砸他,他人影早没了。我只能整理一下书页,揉揉额头,自我“疗伤”。

  这气人的读书经历!

  读书故事因人们的不同经历而拥有了不同的色彩,带给人们不同感受,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的读书故事,而这,也是我所珍重的读书故事,不会让我忘怀。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2

  正午的太阳炽热,林间的泉水沁人心脾。遍地的野草的勃勃生机,但当我每次畅游在书的世界时,也一样热烈,一样陶醉其中,仿佛漫游在世外桃源。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还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一本好书时常会让人融入其中,无法自拔。书籍就是我的好朋友,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爱上读书,是从小时候开始。记得当时我上小学,一本《安徒生童话》成为我的睡前必读。我嘲笑皇帝的愚蠢,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也通过丑小鸭明白了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的道理。里面的每篇故事我都记忆犹新。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读书,书中像藏匿着一个神奇的世界,填满了我儿时憧憬的梦。现在,我走向书柜,从角落里拿出那本书角已泛黄的《安徒生童话》,拂去书上的尘灰,又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可却和小时候的感觉大不相同,别有一番风味。

  上了初中,我便钟情于名著文学。也是受家里人的熏陶。读了《三国演义》,我被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所吸引;读了《西游记》,我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所惊叹;读了《水浒传》,我被一百零八个英雄所感染;读了《红楼梦》,我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所感到惋惜。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外国名著丹尼尔.笛福的《鲁宾孙漂流记》。语文老师提出要让我们阅读,我一拿起书,便入了迷,被文中鲁宾孙的遭遇所震撼,好奇心驱使着我,我终究还是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条理清晰并且扣人心弦!不知不觉,时间于指缝中悄然逝去,爸爸走进来催我睡觉,可我早已埋在书的世界中,哪有时间搭理他?也只好敷衍道:“一会儿,马上就睡!”最终顽劣抵抗,还是斗不过爸爸的“紧箍咒”,只得乖乖的去睡觉了。待爸爸走后,我趁他睡觉时,蹑手蹑脚地从书架上拿起了《鲁宾孙漂流记》,一溜烟钻到被窝里看。这本书中充满了冒险的刺激,生存的智慧和坚强的意志。我羡慕鲁宾孙,他完成了他的航海梦,经历了挫折后不气馁,没有等死而是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生存下来,还交到星期五这样的朋友。

  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深,仿佛我身临其境那般惊心动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的读书故事五彩缤纷,我享受在这袅袅书香中。和书一起,伴我成长。我爱书,我爱读书,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的世界里,书籍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书籍是智慧宝库的一把钥匙,书籍是通往成功的捷径。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旅行时的伴侣。

  书籍是我最好的朋友。记得小时候,我常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这本书被我看了一遍又一遍,陪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最后因为我时常因看书而忘记吃饭,妈妈便把我的童话书给收走了。吃过饭后,我趁妈妈忙碌之际偷偷把童话书拿到房间里去看了。从那之后,妈妈便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小书虫”。

  上小学的时候,班级后面有一个图书角,上面摆满了老师从图书室里借来的书。课间的时候,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笑猫日记》,坐到座位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便看完了。然后我又用一周的时间看完了《笑猫日记》全套。不禁赞叹:杨红樱写的书,他笔下的任务并不全是听话乖巧的,但都是快乐的。

  进入初中以后,我迷上了小说。《绝世无双》全册共12本,讲的是玄幻故事,故事扑朔迷离,深深地牵引着我的心。我吃饭的时候在看,上厕所的时候在看,甚至上课的时候还在看。被老师发现后,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看书要分配好自己的时间,不能弄错了主次,要有自控力。从那以后,我便只在作业完成后或空闲时间用来看小说。

  读了这么多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书籍可以带我走进另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获得了知识,智慧等,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值得我去探索的东西,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

  书籍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位老师,他带我领悟到了真、善、美的真谛,带我欣赏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好的故事。我爱阅读,阅读使我快乐。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4

  在我度过的将近15年中,没有那段记忆是离开了书的。而书就仿佛是我的影子一般,不是他离不开我,而是我无法离开它。

  两三岁时正是启蒙的时候,母亲常常陪我一同去上早教班,而且买给了我故事书。每每睡觉前总是要缠着她,直到她同意读几篇给我听才肯罢休。书柜上有许多五花八门的书,但我最爱听的却是《格林童话》。直到现在我仍然记着的便是那篇《冰姑娘》。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小男孩,他没有双亲,和祖父一同生活。原本也算幸福的生活却因为一次雪崩使祖父失去了生命,他所能交流的对象便只剩下教他爬树的猫和一只鹅。不久却又遭到了冰姑娘的追捕,人人惧怕的灰姑娘在他心里却并不是那么的强大,他不去躲藏,而是勇敢地反击,直到最后他强大到连冰姑娘都对他无可奈何,终于,他和心爱之人幸福地生活了下去。“只要你不害怕,你就不会跌下”。这句话就出自他口。这或许也是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启迪吧。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我都读过,除了每晚母亲讲给我几篇,我也会倔强地一个一个字去认,倔强地读着一遍又一遍。而我小小年纪却在重复的情节中乐此不疲,每读一遍我都会发现另一块“新大陆”。

  在读童话的同时,我又开始接触新的书籍。曾有人赠给母亲一本注音版《论语》。听着新颖的书名,看着别致的封面,我偷偷地翻看过几次。看着一串串拆开了看都认识,拼在一起却怎么都看不懂的文字,我不知怎地便给母亲了要读下去,也不知怎地竟依稀记住了许多,虽说那是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母亲有个要好的朋友,她的女儿跟我也很要好。我们经常一起上下学,她总去一个有很多书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绘本书馆,叫做彩虹鱼。她总兴致勃勃地给我讲述这里书的类型,而她一脸陶醉的神情使我越发向往那个地方。之后我告诉了母亲,母亲听了我激动的一番讲述,直接决定要办一张一次能借四本书的年卡。这个决定使我更加地兴奋,当我拿到这张卡后,心里仿佛有个欢腾的小鸭子在欢腾地搅着春水。小心翼翼地拿起,又小心翼翼地放下,生怕磨损了一点。打着之后,每逢放学总要跑到哪里去坐一会儿。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找个舒服的地方,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使我确确实实地体会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含义。

  我又爱上了冒险类的读物,什么《查理九世》、《冒险小虎队》我都读过。这些读物使我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来到了另一番天地一样。这里有森林,有沙漠,有古屋,也有山麓。总感觉“我是书中的一个人,我在经历着和主角经历的故事”,之后才知道这种感觉的专业名词叫做代入感。现在想想这些书是要有多大的吸引力,才能使我有这种感觉啊。

  而不如初中时,我有了同龄人应有的情绪,开始爱看一些小说。总觉得《青年悦读》十分的好看,其中的故事总能勾起我的心思。当文章中的主人公悲伤时,我的心情也不由得低落起来。

  有一段时间变得颓废了起来,厌恶学习,懒得看书。我一度认为我跟书的缘分已经尽了。心思敏锐的母亲发现了我的异常,便坐下来和我谈了许多。我心头的那篇乌云似乎被母亲的温柔拨开了一点。当我再次坐在书桌旁,拿起那本《草房子》时,翻开一页,在翻过去,我仿佛又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友一般,心中升起一股热气,促使我继续翻下去。五页,十页,百页……

  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一点,当你发现你在书海里遨游到了尽头,不得不上岸时,别灰心,岸上也有着一条条河流和一片片湖泊。

  “你是谁?”“我是书啊。”

  不,你不只是书。你是我心中最宽广的那片天地。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5

  如果把知识比做一棵大树,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根须,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瓶中醇香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一片夜空,那书记就是夜里闪烁的繁星。书对人们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我也有一些读书故事,也许不那么精彩,但在我的脑海里久久挥散不去。

  ? “书中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是由于小时候读唐诗三百首时,被李白桀骜不驯的气质和飘逸洒脱的文笔所吸引,一首静夜思,以清新朴素的笔触描绘了秋日夜晚夜深人静的情景,孤寂凄凉,让我身临其境,勾起了我无限的情思,让我深深沉醉其中。我的心也因阅读而沉静,灵魂收到了洗涤,享受到了幽静的真谛,也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从那之后,我便不仅仅局限于一本唐诗三百首,开始买一些带着拼音的书去看。还记得那时自己读的时拼音版的三国演义,他带领我来到三国时期,见证了魏、蜀、吴的兴衰,我的心被深深震撼,诸葛亮使空城计的那份勇气和淡然,吕布一战三英的气概和所向披靡的实力仍令我回味无穷。我幼小的心里觉得书中的内容是多么丰富,文字是多么神奇,能够准确地陈述这些画面的意思,将其心中的话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那时的我便暗暗发誓,要多读书,有朝一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看它平凡的表层之下,是如何的温柔敦厚,如何的摇曳生姿,如何的美丽动人。

  步入初中的大门,我的阅读量也随之增长,古今中外我无所不读,在《海底两万里》中,我仿佛置身于“鹦鹉号”中雨阿罗纳克斯一起遨游大海,领略不一样的世界。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遇到挫折要迎难而上。《中华上下五千年》更是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民族历史之悠久,为花的博大精深,让我为中华民族昔日的光辉历史和辉煌成就感到骄傲。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海底两万里》,阿罗纳克斯教授的惊险经历不断抨击着我的心灵,我感同身受,正在细细品味着一个个经典片段的时候,妈妈的声音在厨房响了起来,“饭做好了,快来洗手吃饭,过一会儿就不新鲜了。”往日十分动听的声音此时也觉得十分刺耳。被打断思绪的我敷衍地回复了一句,便继续往下看,想要找回刚才的意境,而我丝毫没有感觉到饥饿。时间稍纵即逝,二十分钟眨眼便过。妈妈跑进屋里,看到我正趴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海底两万里》有些哭笑不得,叫着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乖乖跟着妈妈去吃饭了。

  人生的沉淀,可行万里路,亦可读万卷书,书是人们不可或缺的东西,它点缀着我们的生活,陶冶着我们的情操,他让世界变得丰富,让城市喧嚣的人们返璞归真。要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岁月悠长,我寄情于书便永不孤独。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6

  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一套《中国少年百科全书》、五本《十万个为什么》、《新世纪少儿百科》、《上下五千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成语故事》……

  听我奶奶说,我还不会说话的时候,奶奶就买书读给我听了。有一次奶奶读《七只小羊的故事》时,我听着听着,就哭起来了。原来,我觉得那六只被吃掉的小羊太可怜了。奶奶说我真听得懂故事。爸爸妈妈知道了,就买了两本图文并茂的《365夜故事》,每天读一篇,我看着图,听得津津有味。

  上一年级时,我学会了拼音,也识了很多字,就看起带拼音的书了。读书时,我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时而伴着主人公开心地笑,时而随着主人公伤心地哭,时而和主人公去探险……书让我入了迷。有件事让我终生难忘,至今还觉得十分有趣:一天,我正在房间里聚精会神地看书,奶奶叫我洗头。因为苏州话中的“洗”像“大”,所以正在看书的我把洗头听成了“大便”,就回答说“大不出!”奶奶又喊“洗头”我还是回答说“大不出!”直到奶奶用普通话说,我才回过神来。

  书,使我增长知识,让我的大脑更加充实。我读了《中国少年百科全书.自然》懂得了宇宙的演化、大地的变迁、生物的进化、动植物的形态等知识。书,使我进步。原来,我做作业一碰到难题就畏缩。后来,我读了《绿野仙踪》,主人公多萝茜不怕西方女巫,勇敢地和她战斗。从此,我一想到多萝茜的勇敢精神,就继续做作业。

  读书,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知识,给我带来了乐趣,更给我带来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故事,我的读书故事就是从讨厌变成了爱不释手。一起来看一下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自从认识了汉字后,不喜欢看书,只喜欢看一些漫画书和动画片。一天,妈妈从外面回来,手中竟捧着一本学校宣布的必读书,并且这个星期必须读完。我心想:“这么厚的一本书还不把我给看死。”妈妈一转身,我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必读书中放一本漫画书,用必读书的皮挡住了漫画书,这样妈妈就以为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必读书呢。

  “我又因为下面一件事变成了一有时间就看书了”。最近,妈妈又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四个调皮蛋》让我在学校看完,我就一直塞在书包里,从没有拿出来看过。没想有一个自习课,刘老师说这段时间只能看书,不能干别的事。我只好从书包中拿出《四个调皮蛋》无精打采地看了起来。故事的情节,马小跳和他的三个伙伴的正直、善良把我打动了,使我喜欢上了看书。

  “有一次自习课,我竟然……”。这节课老师让我们干自己的事,就是不能说话,听见这句话,我立即就从书包里拿出了《城南旧事》,我被书中惠安馆的疯子、英子和妞儿感动了,英子糊糊涂涂在帮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找到了女儿妞儿,最后惨死在火车轮下,读到这儿我仿佛就感觉自己也在书中,“张艺文”一声叫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原来大家都把《补充习题》交了,而我却还在看书,我的脸顿时红的像苹果一样,赶紧把《补充习题》给交了,心里想:这次可糗大了。

  “我终于成为了一个小书虫”。一写完作业,我就捧着一本书直朝着厕所奔去,刚坐上马桶就听见妈妈叫道:“艺文,不要坐在马桶上看书。”我朝妈妈做了一个鬼脸,笑着说:“没关系,我一会就OK了。”虽说是一会儿,可这一两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我坐在马桶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书,竞长达了二十分钟。为了我不再发生这种事情,妈妈下达了一个家规:凡再看到艺文上厕所时看书,见一次没收一本书。果然效果很好,我上厕所时看书的次数少了,但不代表我不会去偷偷看书。

  我的这么多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不过还有一些我私家的读书故事,等待下次再说,我现在可以说学富五车,因为书的影响,使我更加聪明,我的这一生不能没有书,不然我会后悔的。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8

  刚读小学时,我是一个十分懵懂的孩子。

  白天黑夜地和小伙伴们在村街上玩耍嬉戏,稀里糊涂,混混沌沌,不着边际,更不摸门径。

  比如看书,当然是小人书。我只是看热闹,看那一幅幅打打杀杀、夸张变形、幽默诙谐的画图,却不懂得去阅读下面释图的文字。

  小朋友们常常聚在一起讲故事。其中有一个小伙伴,乳名相魁。他的父亲是兽医,月月领工资。这在村里俨然是高贵家庭。高贵家庭多有书香,家中孩子见多识广。相魁特别善于讲故事,开口三国演义,闭口水泊梁山,眉飞色舞,天花乱坠。

  我羡慕地看着他,心壁上爬满了灰色的自卑。

  19xx年,现代京剧样板戏《杜鹃山》电影在全国热映。杨春霞饰演的主角柯湘,不仅身段俏,扮相靓,唱腔也充满飒爽英气,吸引着全国观众,更让许多青春期的男人想入非非。每逢放映,他们个个张大瞳孔,眼中放光,心思缭乱。我年幼无知,身体未曾发育,尚不懂得欣赏女性,却独独看好剧中的一个反面人物——叛徒温其久。

  电影演完了,黑黢黢的乡场上,村人踢踢踏踏的脚步随着水一样的月光渐渐散去。黛蓝的夜空,眨眼的星星,甜甜的晚风,唧唧的虫鸣,还有温其久那阴阴晴晴的脸谱,撩拨着我的心弦。

  为什么喜欢反面人物呢?

  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审美疲劳吧。那时,舞台屏幕上都是“高大全”人物,金光闪闪,伟言正色,鲜见人情味,没有烟火气。而一些反面角色,比如电影《小兵张嘎》里的胖翻译官,《英雄虎胆》里的女特务,更接近生活,有血有肉,别具特色,让人过目难忘。

  叛徒温其久,虽是《杜鹃山》里的配角,但眼神闪闪烁烁,举止诡诡异异,唱腔长长短短,活灵活现,让我感觉别样的真切。

  一个夏日的午后,小伙伴们又聚拢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起了《杜鹃山》。

  相魁说他也喜欢温其久,并给我们讲解温其久叛变的前因后果,还把他与村里的某个人联系起来,神色,举止,腔调等等,说得有鼻有眼,头头是道。

  相魁比我还小一岁,见识竟然这么深广。

  我更加佩服了,憷憷地问:“你说的这些都是从哪里来的?”

  他不解地看着呆呆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人书,指点着画面下方说:“这里面都清楚地写着呢!”

  我赶紧凑过去,盯着画面下方。哦,那是一行行密密麻麻的文字,像一群黑糁糁的蚂蚁,又像一窝阴森森的蜂巢,陌生而又玄奥。

  他又指着画下的“温其久”三个字,说:“看,这不就是写他的文字吗?温——其——久——!”边说,边用手指戳了三下。

  我定睛细看这三个字,一笔一划,周周正正。

  严格地说,我当时已经读到二年级,应该学过这三个字。可那时仍是“文革”后期,学校并不正规。我家里弟兄多,生活困难,父母每天上工,日夜忙碌,少有心思管教我们。我虽然上学,稀稀疏疏地认识几百个汉字。但这些汉字,仅仅是刻印在课本上,并没有进入我的课外阅读,更没有与我的生活接轨。

  看我可怜巴巴的稀罕样子,相魁答应把小人书借给我。

  我顺着“温其久”的招引,一行一行,一页一页,借助字典,吃力而又惊奇地读下去。虽然磕磕巴巴,生生涩涩,亦步亦趋间,却也惊喜连连。

  我永远记得,那是一本淡红色封面的小画书,内文是黑白影像,每一页下部都有一段简洁的文字,叙述着画面内容。看着这些文字,再回想电影语言,我终于真正理解了一个完整的杜鹃山故事。

  噢!我以前怎么就傻傻地忽视了这些奇妙文字呢?

  从此,我就迷上了课外阅读。我这才知道,那真是一个瑰丽多姿的深邃世界啊,玄妙的故事,惊人的情节,芬芳的语言,颤动的灵魂。真是“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于是,我正式开始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灵,去辨识这个陌生的世界,倾听小村里的一切声响。堂前的树、门前的路和天上的月亮,小村自然然地向我展示着诡秘的内涵。夜里,月光银白,浑圆的麦场似一张烙熟的油饼,弥散着莫名的诱惑。躺在暖融融的麦秸窝里,看着漫天摇曳的星星,听着漫无边际的.天籁,我开始想象许多莫名的事情。下雨了,街路上挤满了白白胖胖的水泡,呼喊着,嬉闹着,熙熙攘攘地向东流去。裸着红红的脚丫,踩着凉凉的流水,在小村里漫游,雨丝淋湿了头发,心蕊却在默默开放……

  那些精灵的文字,像一群群轻盈的蜜蜂,爬满了我的心壁,飞满了我的心空。于是,稚嫩的思维开始慢慢结巢。于是,萌动的心走进了一个浩瀚的森林……

  无疑,是温其久,这个叛徒,把我引入了这个丰富多彩的文学世界。

  一晃三十多年。我一路攀爬着,采撷着,吸纳着,收获着,有成功,有失败,有痛苦,也有快乐。这森林越来越茂密,越来越幽深了,我愈发摸不着边际,但也愈发地感觉到她的无穷美魅。我完全迷失其中,陶醉其中了。

  但,我永远记着这最初的启蒙,记着温其久,记着小伙伴——相魁。

  只是,自从我考入县城中学之后,却很少有机会和他见面了。

  去年春节回乡,我终于见到了他。岁月的风雨在他曾经童稚的脸上,敷满沧桑,不到天命之年的他,竟然一副老年形貌了。唉,岁月如宰刀,刀刀催人老。

  瞬间的叹惋之后,我惊异地发现,他的见识依然宽广,思考仍旧锐利。国内国外,政治经济,乡土街市,无所不知。尤其谈到食品安全,更是内行。他继承父业,在村里担任兽医,负责肉品检疫。他告诫我许多鉴别常识,让我心惊肉跳。

  我便隐隐遗憾,像我这样呆头呆脑的人,侥幸走出去,竟然也小有所成。若非,依他的聪慧,定然要超出我许多许多吧。

  可是,再看他,一身整洁,一脸由衷的开心,一副单纯而美好的幸福模样。

  是的,乡村的风霜粗糙了他的肌肤,而乡村澄澈的阳光给了他健康,乡村朴实的人情给他了开朗,于是,他被安顿在村野的身心,便始终简单、饱满而丰盈。

  可我呢?虽跻身都市,坐拥繁华,举手投足,张弛皆有度,收放难自如。经年累月的行走蹇涩,身与心未免疲且累了。

  这样想来,什么是幸福,什么是成功,却又说不清,道不明了。

  和相魁说起儿时故事,说起温其久。他满脸茫然,嘿嘿而笑。

  显然,他早已记不得了。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9

  书,是读者生活中必不可失的一部分。读书,会让人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品书,则会让人乐在其中;思书,则会让人心旷神怡。而我,愿做一位读者,去:读书、品书、思书。

  每当读书的时候,感觉周围的一切都不能影响我、阻止我。在读书的过程中,脑海中浮现书中的画面,将文字变成画面,两者结合,于是,书中的文字不再看起来那么死板、枯燥、无味,仿佛文字被施了魔法,沁人心脾,令人心醉。一个人,在窗边,手捧着一本书,名著也好,小说也罢,就这样,默默的读着,有时真的可以达到废寝忘食。还记得有一次,在下午茶的时间独自去了我家附近的小书店,无意中翻阅了一本书,我仿佛被磁力所吸引,爱不释手,便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随之,健步如飞的回到家,开始埋头苦读,书太厚,而我的想要读书的心情便更强烈,所以,竟一直看到了夜色当空,窗外悄然无声的时刻,我并没有觉得累,反而觉得又读了一本好书,真是大快人心……我爱读书,因为书里的文字吸引着我,所以,读书会让我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

  然而,读书的过程很漫长,想要真正读懂一本书,就是要学会细细品味。我喜欢边读边跟着作者的笔尖去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这样会让我乐在其中。读一本名著,我会跟着时代背景,去揣摩作者通过文字,背后所要表达的情感;读一本励志书,我会反复读书中富有哲理型的句子,读懂了,也就信服了,更会激励到自己;读到一本小说时,我常常品析每个人物的性格、情感,也常常因为一个感人、凄美的情节而热泪盈眶、泣不成声。有人说,只有实像才会触动人的内心,而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有时文字略胜一筹,文字所表达的东西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读书要品,品书,则会让读者乐在其中。

  往往读完一本书后,彷佛置书中而不能自拔,所以常常在读过好多遍之后,脑海中还有挥之不去的印记,我还在不假思索着,有时会浮想联翩,有时会品味书中的一字一句,作者是如何巧妙的跃然纸上。思考一本书,往往会有更多的感悟。从读书思考到生活,书中的文字来源于生活,爱读书的人往往热爱生活。一个有思想的人,因博览群书而出彩,思想会在读书之后升华。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破万卷,方可下笔如有神。真正高尚的生活离不开书籍的熏陶!有时的一段文字会在生活中运用,一段文字改变一个人的思想,从而改变人生活的态度。这就是我在读过书之后的所感所思。所以,对于每个人而言,读书必思书,悟其真理,感其真谛。

  从我读的第一本书到现在,我发现自己渐渐离不开书籍,书里的知识在升华我的思想。读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真正读一本书更是漫长,真正读懂一本书,也许需要更多的时间、经历、智慧……如果一个人的时候,与书香为伴,读它、思它、品它,而书也变成一生中最真挚的朋友。

  读书、品书、思书-------我愿一生成为一个读者,在数的世界遨游。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10

  六月,河塘的荷花开满了,一朵朵紧密挨着,粉嫩的花瓣在那如同一只大大碧绿盆子的亭亭树立着。云淡风清下,虽烈日当空,但河塘的水气使得周围似乎有着一片清凉缓缓带进人们的心中。

  就是这美好的六月,她诞生了,眉清目秀,睁着大大的眼睛,对这个世界充满着五彩的好奇。那时的她是个懵懂的女孩随手一摸,她便与书有了缘分。早晨,慈爱的奶奶给她将那些童话,一页一页地讲,女孩似乎在奶奶那沙哑的声音找到了自己翱翔的天空,她看到了雪白的皮毛,红色圆得像樱桃的研究的小白兔,那躲在深山专使坏心眼的狡猾狐狸,那动不动便听信谗言昏庸的森林之王老虎,那正义凛然见义勇为的雄师,那精灵古怪淘气的松鼠……她小心翼翼地走在动物世界中,有时抚摸一下小白兔的皮毛,有时惩罚一下狐狸的坏心眼,有时与松鼠歉收在森林中玩耍……

  中午时分,严肃的父亲会在用他深沉的声音告诉女孩数字“一”的故事,那些造型古怪的阿拉伯数字似乎真的穿上了花裙子、白衬衫,活生生地展现在她面前。0大哥说:“早点睡觉。”1大哥说:“努力学习!”9大姐说:“要听大人话。”2妹妹说:“不要调皮。”……于是她的耳边常常出现他们的警言,让她学会做个乖孩子。

  午后,太阳光暖暖地照进小女孩的心尖,爷爷用满是皱纹的双手一点点抚摸着她的头发,用那久经沧桑的声音给她讲述他自己的故事。于是,爷爷年轻时闪烁的双眼有着他装满一切美好事情的梦想。女孩有时想不懂。为什么这样的包负会因为一些挫折而就次淹没呢?

  夜深了,月亮悄悄爬上夜空,母亲就是女孩心中的一轮明月,指引着女孩去找寻一颗又一颗明星。她知道了什么是牛郎织女的悲惨,却不懂为何他们非要在一起。她知道了金卫的伟大举止,却不懂她为何要抱着那几乎是0的梦把这片海填满;她知道了哪吒的奇闻轶事,却不懂他为何自刎身亡求得莲藕身。她不懂的有太多太多了……

  直到她长大,她懂得了自己读书会有与以前不同的乐趣,于是她独自去领略这世上的人情杂事,有时会大笑,有时会流泪,有时会愤怒,有时会感慨许多。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终于明白了亲情的可贵,终于知道了友谊的珍贵。她从书中诞生了梦,诞生了心情,诞生了自己,真正的自己……

  那个女孩有一个平凡但对某些人重要的名字,陈佳怡。她在书的沐浴下成长,在书的哺育下慢慢地升腾自己的生命,她拥有自己的梦,她插着书的翅膀追逐。

  是的,没有了那些书,她无法懂得自己的欲望,无法了解这社会了真面目,她也无法体会有梦的快乐。

  瞧!那个穿着白色棉布裙的女孩,她正在追逐,她的背上永远不会空缺,因为书会陪伴她找到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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