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2021-02-28 高三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三作文 篇1

  我是一鸢千纸鹤,载着对你的美好祝福,

  我随风飘落,那是我在传递对你的爱意。

  你若有心,将我拾起,你是否会感到有点点温馨,

  请不要将我随手丢弃,因为我也会心痛。

  你若有意,请将我继续传递下去,

  不要在你手中断了我的爱意,就将我继续传递下去吧,

  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我的爱意。

  大手传小手,将我传遍天涯海角。

  我是一叶扁舟,载着对你的美好回忆,

  我随风飘荡,那是我在找寻对你的爱意。

  你若有心,踏上这叶扁舟,还是否会记得我?

  请不要对我不理不睬,因为我也需要你的关怀。

  你若有意,请将我推进海里,

  不要在你手中断了我的爱意,就将我继续寻找下去吧,

  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我对你的爱意。

  小手传大手,将我传遍海角天涯。

  大手传小手,我将继续传递我的爱意。

  小手传大手,不管经历多大风雨,

  我都依然相信

  ——这就是我对你的爱意

高三作文 篇2

  当河边的柳树抽出新芽,在风中飘动时;当阳光投在槐花树上,在地上形成光斑时;当彩蝶在盛开的油菜花间尽情舞动时;当冬阳照在路边的积雪上留下一滩水渍时,是你陪我走过一圈圈的年轮,留下一段段的回忆。有你在,灯亮着。——题记

  母亲的床边总是放着一盏老旧的台灯,台灯已用了多年,发出的光很微弱,却没见母亲换过,母亲常在灯下织毛衣,缝物品。

  那年春天,我咳嗽地非常厉害,母亲看着我咳嗽,急的不得了,四处找方子,我对此不屑一顾:大医院都看不好的病,母亲那些道听途说的药方怎么可能管用呢?

  咳嗽一天天的继续,没有一点好转,母亲竟真搞到了方子上的各种草药,开始熬制。

  每晚她熬制的时候,我都烦不胜烦。不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我是睡不着的,母亲只好点着她那盏昏暗的小台灯,忙碌着,不一会儿就能闻到一股子难闻的药味,又能接着听见她弄出一阵轻响,才回归平静。

  她没玩捣腾那些药,早春温差又大,她感冒了,见我喝药时叫苦连天,父亲失望的摇了摇头,让我看一次母亲是怎么熬药的。

  她得了感冒,可那晚她还是来熬药了。

  只见她佝偻着身体,先是打开了那盏昏黄的灯,是我的错觉吗?总觉得灯又比以前暗了些,灯光还不时一跳一跳的,看起来又多了份老旧。

  母亲在这昏黄的灯光下,也似乎又老旧了些。她眼角的细纹显得这样的孤老,她那根没绑上的白发在灯光中微颤着,这样的寂寥。母亲小心翼翼地搬出药材,生怕弄出了一点声音,我看见她踮起脚尖够放在冰箱上的八角,感到一阵鼻酸。繁多的药材,母亲却十分的娴熟,我一会就熬好了。

  她把药装进杯子里,松了口气,又在杯子里加了几勺药。一阵轻响,原来是母亲在收拾器材了,那个大锅和几个小碗都要放进高高的柜子里,她一只手拿不过来,一只小碗掉在了地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母亲懊恼地看了一眼,又快速的、惊慌地看了眼我的房门,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这时,一直跳动的灯光终于不再照亮屋子了,母亲轻叹了口气,睡觉去了。

  我站在角落里,回想母亲在昏黄的灯光下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她每一条细细的皱纹,每一根白发的发丝,都让我鼻酸落泪。母亲的台灯灭了,她却是我心中那盏永不熄灭的灯。灯光昏黄的、小心翼翼的,充满关切爱意的,用尽所有力气照亮了我无人中介的黑暗孤寂。有你在,灯亮着。

高三作文 篇3

  昨天带小侄女出去游玩。坐在车上,小侄女兴致盎然的高喊:“大姑,给我纸,我要叠乌莲船”她妈妈赶紧纠正,是乌篷船,不是乌莲船。我会意的笑了:她是把“篷”字读成了“莲”字。妈妈在一边埋怨:这孩子整天爱拿一些看不懂的文章读,就连外边发的宣传单,她也会津津有味的去读,经常念错字。“家女像家姑”,呵呵,就连这一点都跟我很像,这样的错误在我儿童时代也犯过多次。其实这是在认字有限的情况下,提前阅读所带来的衍生品。

  忘不了引我进入文学殿堂的第一部小说,那本触动我文学神经的大作——《战地红缨》。不知我的同龄人有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不知它是否给你留下过终生难忘的记忆?

  脚蹬草靴无意觅 得来费尽全身力

  上小学时,某个冬日里的一天,外爷骑车带我去一个远门亲戚家“出门”(陕西话:走亲戚的意思)。好像是亲戚家儿子结婚,感觉人很多、很乱,外爷和一些大人在闲聊,我和几个孩子无所事事的在炕头上坐着玩。不经意间发现炕头有一本书,随手拿起来看。谁知就是这么不经意的动作,竟把我引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这就是那本引我进入文学世界的《战地红缨》。它是一本描述少年儿童参加革命的红色书籍。当时对这些背景和作者的意图根本不知,只是单纯地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情绪随着小主人公坎坷的经历而跌宕起伏:时而为地主家的少爷仗势欺凌小主人公而愤慨;时而为小主人公机智灵敏的打败了那个少爷而欢欣鼓舞。让我印象最深的、陶醉其中的是“狼来了”等几个章节……

  看得正起劲的时候,外爷过来叫我回家。我实在难以放下那本书,就让外爷在外边等一会,再等一会,却是越看越着迷。厚厚的一本书,我才读了十分之一都不到。一急之下,往大棉袄里一揣,两手袖在胸前,紧紧的压着书,忐忑不安的出来叫外爷回家。上自行车后座时,两手都不敢松开,也忘了是怎么上去的。当外爷和亲戚道了别,骑上车离开亲戚家时,我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干了一件漂亮的事:拿回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看了!其实小孩的举动,大人是一眼都能看穿的,只是人家不好意思戳穿罢了。为此事,被外爷深入浅出的教育了一回:别人家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东西,做人一定要清清白白,自己想要的东西,要通过光明正大的方式去得到,偷东西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大概就是诸如此类的话,用现在的话理解就是:羡慕、嫉妒,但是不能下手啊。

  这件事对我终身留下了两个深深的烙印:一是觉得这是自己身上的一个污点,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我后来见到那家亲戚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直到上中学后,学了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孔乙己老先生的话才让我有所释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二是从此后我像着迷一样地喜欢上了小说:桌兜里永远有借来的或买来的小说,被老师没收了不知多少回?晚上睡觉,不知多少回被老妈过来强制性的关了电灯,却拿起手电筒偷偷地在被窝里看。最玄乎的是,用手电筒一晚上看完了一本《红岩》,因为那是一本借来的书,不知是二道还是三道书主,只给一晚上的时间,呵呵,真是书非借不能读也!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天边地沿处

  走进大学,才知道什么是知识的海洋。学校图书馆是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古今中外名著、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很多杂志如《收获》、《花城》《萌芽》《青年文学》等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都是我那个阶段的精神食粮。图书馆,那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她使我在从书中体验丰富情感的同时,也意外的碰到了一位给我苍白的情感世界带来一抹色彩的异性。

  有一天下午,看完一本书,放回书架上,想要看放在高处的另一本书,无奈差了一点点,够了几次都没有够到,正想要去找管理员时,旁边一位高个男生取下来递给了我,顺眼一看,是一位长得很像电影《寻找回来的世界》里边的男主人公的扮演者许亚军:高高大大、五官棱角分明。并不像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一见钟情,只是很自然的道了声谢谢,毫无感觉的走开了。回到座位后,才发现他也在旁边坐了下来——原来是我的邻座。(一直专心于看书,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无暇顾及旁坐及周边)这时心里多少对他有些关注:发现他一直侧过脸去看书,很少转过脸来,不觉有点好奇。当我又沉浸在书中时,却听到他哗啦哗啦的翻书声,这时却让我莫名的有一种心动。好奇加心动,使我的兴趣从书中移到了他身上。过了一会儿,他的几位同伴过来招呼他走,于是,他一句话也没说,(那时既没手机,更没qq,就算有,可能也不会要的),把书放到书架上,就离开了图书馆。我的心中立时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于是急急忙忙还了书,走出图书馆的大门,一眼看到他们四、五个人从操场向西门走去,刚才听到他们说话的外地口音,就有些疑惑(师范院校全是本地学生),现在恍然大悟:原来是长安大学的学生。(两个大学是紧邻,长安大学的生活区就在我们学校的对门)。出神地望着他们的背影时,没想到,他竟暮然回首,吓得我赶紧转过脸去。如果说女人回眸一笑百媚生,那么男人回眸一看摄魂魄。以后,去图书馆的次数更频繁了,可再也没有看到他,明知道他还在这个城市生活中,而且就在我的周围,可感觉他已经去了天边,从此无缘再见,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怅然和美好的回忆。

  所谓一见钟情,于女人并不是被对方的外貌所吸引(外貌只是一个很不重要的因素),而是两人之间在短时间内,一定发生了触动对方心灵的故事,它让人回味无长,隽刻在记忆深处。这样纯洁的感情在人的一生中是没有几次的,一见钟情而又无缘的放弃掉,当属人生中憾事中的憾事了。这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小插曲,也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情感体验。

  有心插柳 无心栽花

  大学时代,可以用勤于笔耕来形容那时的我。学校广播室、系刊《星辰》、黑板报、演讲比赛、运动会上的供稿,都有我的笔墨。那时大多是一种无为而发:没有想着干什么,只是一种感情的自然流露,一种写作的冲动,一种表达欲的驱使。和现在状态的我很相似,或者说,当下的我又回到了当年,又找回了纯真!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宿舍》是我大学一年级时写的一篇散文。没想到把我们实实在在的.宿舍生活用文字记录下来,竟然能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是老天给我这个勤勉读书人的一种奖励!我很享用这种喜悦,我想我会在这个方块字组成的世界里玩转魔方的,岂不知,人世间的事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记得有一次,学校团委组织举办征文大赛。我也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于是,想都没想,用了16开的大白纸,密密麻麻、歪七竖八的写了满满四张纸的小说——《静夜思》,看都没看第二遍,匆匆的交了上去,算是给自己有了一个交代。过了很久,在我都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学校突然公布出了结果:竟然得了个一等奖。在大会上,领到获奖证书和一个当时很时尚的硬盒背包时,觉得自己也荣光了一回。

  就这样,一不小心获了奖,一不小心当了系上的宣传干部,一不小心干上了系刊的主编,从此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要组织举办活动、要筹稿、要采访、要写报道……那是一种很繁琐的工作,这样的工作使我失去了很多欢乐,同时也严重干扰了看书、阅读和写作,在疲于奔波中丧失了斗志。

  生命有度 书海无涯

  书非借不能读也,只是未到书痴处。这是我从爷爷身上总结出的道理。爷爷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读者,用“嗜书如命”来形容我的爷爷一点也不为过。

  我是上了大学后,才跟爷爷接触比较多的。印象中的爷爷,总是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书,脸贴到桌面上看书。千万不要以为他是位老学究,他只是爱看书,只是各大报刊杂志的忠实读者,他从事的工作也与文学不沾边——一个大型汽修厂的会计。奶奶总是说,你爷爷读了一辈子的书,用火车也拉不完。呵呵,用文学词说,就是车载斗量吧!

  除了吃喝拉撒,爷爷退休后的全部工作就是看书,很少上街,很少溜达,很少与人交往,和他打交道最多的是每天必到的邮递员。

  记忆中骑着老单车,穿着深绿色邮差服的邮递员,天天掐准时间和地点,“咯吱”一声把车子准确的停在巷子中间,然后扯着嗓子喊:“报纸”,爷爷轻轻的放下手里的书,不急不忙的走到门口,拿了他的那些“报纸”,回到桌前继续“革命工作”。

  他把看过的杂志都整整齐齐的收藏起来,记得很小的房间里面,书架上、书桌上、桌兜中、摆满了他的书籍。他的藏书很多很多,有很陈旧的线装本的《三言两拍》、《红楼梦》等名著,比较有价值的是点校本的《资治通鉴》。我见到他读的比较多的是地理方面的杂志和书籍,如很有名的《地理知识》、《中国国家地理》是他经年不变的老朋友。

  我当时很纳闷:一个人天天把书籍当饭菜一样的咀嚼后装进心里,而他既不写作,也不和人交流,这样看书的意义是什么呢?

  随着对爷爷了解的增多,渐渐的理解了他的行为。古今读书人大多信奉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或多或少的想从书中得到些什么,这也是人之常情。而像我爷爷这样嗜书如命的纯粹的读书人,确属少之又少。如果实在想找出他想从书中得到什么,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人和人的快乐源不一样:有人从做官中寻得快乐,有人从平实生活中得到快乐;有人在与人欢聚中获得快乐,有人在独处中享受快乐;有人在创作中收获快乐,有人在读书中发现快乐。就像幸福是不分贫富一样,快乐是不分贵贱的!

  后来,爷爷因病住院到去世前,仍是手不离书,手不离放大镜,脸几乎贴到了书上,眼睛随着放大镜的移走而缓慢的移动着……

  我理解了爷爷,我赞叹爷爷对书的执着,更敬佩爷爷读书的境界。虽然他是一位平凡的、默默无为的老人。

高三作文 篇4

  很多事、很多人都会令我们羡慕。

  小时候,会羡慕邻家女孩子有漂亮的连衣裙,羡慕邻家男孩子有好玩的赛车;上幼儿园时,会羡慕邻座小朋友被老师表扬,羡慕前座小朋友拿到五角星;再大一些,小学了,会盯着自己左臂上中队长的牌子羡慕那唯一的一块大队长的牌子,无法自拔;初中的时候,慢慢懂事了,会盯着别人试卷上的成绩和自己暗暗较劲儿,会羡慕别人脚下的NIKE运动鞋;高中了,成熟了不少的我却仍然改不了“扭捏”的脾气,性格依旧古怪别扭,看到别人数学卷子上高不可攀的成绩感觉像掉进了冰窖;羡慕那些会弹钢琴、会画画的孩子们,看着他们自如地演奏、挥毫,我手足无措。

  一直不明白什么叫“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直至最近原来的二楼餐厅被某餐厅取代,这才发现,原来我们曾经拥有的一直都很美好。从小到大,我都不曾停下来细数我怀抱着的珍贵,一直都在艳羡别人的光芒。当然年轻的生命是不会轻言停止的,只有前进前进,不断前进,才能给我们令别人羡慕的机会。

  走路的羡慕骑自行车的,骑自行车的羡慕骑摩托的,骑摩托的羡慕开汽车的。开汽车的更讲究了,开奥拓的向往着“QQ”,开“QQ”的希望坐在卡罗拉温暖的垫子上,手握卡罗拉方向盘却又希望换成更气派的帕萨特,在帕萨特里东张西望的人们却又想着手里攥着雷克萨斯的钥匙……交通工具的改变决定了人们羡慕的对象不同,但是那一份羡慕的情感却都真切地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中。

  古人云“只羡鸳鸯不羡仙”,这一份羡的感情正是我们内心最深处追求的写照。追求功名,自然就艳羡高官们的厚禄;追求财富,自然就垂涎富商的金山银海;追求高尚,自然就渴盼孔子的高度;追求平淡,自然就时时挂念着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羡是生而为人永远无法回避的。

  老人羡慕孩子的年轻、有活力,孩子羡慕老人的逍遥自在。羡慕者自己往往会变得更为渺小,而别人会变得更为伟大。羡就像一个放大镜,放大自己的卑微,放大别人的至高。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也许以前的我已被强烈的羡模糊了视线,以至看不到他们为美好所付出的代价。

  邻居的男孩女孩为了赛车、裙子牺牲了一个星期的零食,在我“吭哧吭哧”地啃着爆米花的时候,他们只咂咂嘴离开;邻座、前座的小朋友为了得到表扬和五角星,整整一天在座位上“小手放放好,小脚并并拢”,在我嬉笑打闹的时候,他们一直努力地保持着最原始也是最完美的姿态;为了当上大队长的她,好几个晚上反复修改朗读演讲稿,在我盯着电视屏幕的时候,她对着镜子慷慨激昂地一遍又一遍地演练着;七点半准时上床睡觉的自己怎么也不会去考虑别人的孤灯长明,挑灯夜战;在别人自如地展示着才华的时候,拼命绞着衣角的我却只顾羡慕他们此时的光彩夺目,却忘了他们一遍一遍地弹奏同一首曲子,生气的时候狠狠地摔上钢琴盖,忘了他们为了画好虾,连续在墨汁里打了一个月的滚。这些都是被过分强烈的羡所遮挡的事实。

  无可否认,有羡才有探索未来的动力。

高三作文 篇5

  我抱着记忆入睡,期盼在梦里与你相拥,醒后的眼泪,模糊了梦里你清晰的面容。

  ——题记

  又一次梦回那四季花开的城;又一次梦回那碧瓦白墙的街。生锈的门牌,暖暖的阳光,满街的绣品,还有领口别着的缅桂花的幽香……后街,在梦里清晰起来……

  梦里的后街是一幅流动的水墨画。

  每逢初三、初九,后街便成了周边小镇到县城赶集的重点之一。这里摆着“双蝶戏花”小手绢;那里放着刚纳好的绣花鞋。隔壁古董店里各式各样的古玩玉器;对面杂货店里五光十色的新奇玩意儿。彝族姑娘穿着绣了花的布裙,戴着银闪闪的首饰,叮叮当当的穿过人群;卖花老人推着满车五颜六色的鲜花,拖着浓浓的鼻音吆喝着,从街头挤到街尾。人群涌动,斑斓的色彩随之流动,后街便也跟着流动起来。后街,在梦里流动成一幅绚丽的油墨画。

  梦里的后街又是一幅定格的旧照片。

  夜幕下的后街宁静安详。街角的路灯下,一群扎着马尾的小丫头跳着皮筋。她们还未曾经历过别离,也还未曾正真有过失去,她们在后街的呵护下成长,她们的笑声在后街回荡,她们是夜里在后街跳舞的精灵。暗黄色的灯光,飞扬的马尾,欢畅的笑容,还有胸前别着的缅桂花……全都定格成一张泛黄的旧照片,在梦里散发着阵阵幽香。

  梦里的后街是如此清晰,仿佛我只要微微一嗅就能闻阳光的味道。

  鲜红的大枣,淡红的枸杞子,还有门口边晾晒着的桂圆——几家干货店坐落在街头,里面散发出阳光甜甜的味道。往里走,里面是旧式的居民楼,碧色的瓦,灰白的墙,全都笼罩在阳光下。再往里走两三分钟,就到家了。锈迹斑斑的门牌上隐约可见“后街29号”的字样。入门去,只见阳光暖暖的洒在花坛上,洒在雕了花的楼板上,洒在楼下正在绣花的妈妈身上。那时的妈妈还未长出皱纹,还未受到病痛的折磨,还有那双纤长灵巧的手。坐在那,低着头,那么安详,那么美,浑身洋溢着阳光的味道。门外路过的三轮车,在阳光下叮叮铃铃地响着;门槛边的野雏菊,在阳光下洋洋洒洒地开着。街角的零食店里,随着阳光传来阵阵打闹声;街尾的中药店里,和着阳光飘来淡淡药草香……后街,在梦里清晰地散发着阳光的味道。

  梦里的后街却又是那么模糊,仿佛是下雨天的挥手别离。

  我被车拉着往前走,后街的29号模糊了,后街的碧瓦白墙模糊了,后街的店铺和味道也模糊了,整条后街在我的眼中渐渐模糊成一条线,一个点。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问妈什么时候回来,妈哭着回答:“再也不回来了。”顷刻间,我的眼睛和后街一起下起了雨,整条后街都被大雨淹没,连同妈妈的面容一起褪了色。后街,在梦里下着雨,她挥一挥手,变得模糊不清。

  梦里的后街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轻轻响起;梦里的后街又是一只孤独的鬼,总在没月亮的夜里喃喃自语。

  梦里的后街缠绕成一个结,解不开,也放不下;梦里的后街拉伸成一条线,牵着我夜夜在梦里往南走。

  多少次梦回弥城,多少次梦回后街。抹不去的后街记忆,流不完的相思眼泪。后街,在梦醒后模糊起来……

高三作文 篇6

  公伤股,门官歼焉。

  以兵家所不耻的姿态,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一败涂地。从古至今,口诛笔伐之声不断,毛dong ze更是称此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然而,宋襄公的做法当真没有可取之处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宋襄公也是这场战争的胜利者。

  他以春秋战争礼的形式,坚守着商朝遗民的贵族精神;以隆重的仪式,坚守着大国的尊严、霸主的气度。

  首先,从文化层面上解读,宋襄公此举是贵族精神对这个礼崩乐坏时代的抗争。西周到春秋,诸侯争霸仍以贵族式的车战作为主体。“结日而定,各启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这本就是一套约定俗成的礼制。而宋襄公作为商超遗君则更为注重对礼的维护,“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虽亡国之列,不鼓不成兵”。

  所以,以兵家出奇制胜、战无不用的原则来要求当时的宋襄公,的确是苛刻了些。倘若将泓水一役作为标志,在往后的诸侯兼并、朝代更迭,近现代的世界大战中,“礼”的约束作用愈发削弱。当人们为获胜而走向极端暴虐的时候,礼作为一种规范,就又会彰显出它的现实意义。宋襄公所维护的不是无用的条条框框。

  除了坚守礼制、维护传统的胜利,宋襄公作为一国之主、春秋五霸之一,于他而言,更重要的是如何在诸侯割据的情况下保持大国的地位。

  泓水之战来源于会盟时楚国的轻蔑侮辱,既如此,此战是宋国的“体面”之战。战争礼所带来的仪式感正契合了这一背景。宏观或微观的主体,需要仪式感来彰显尊严、责任与意志。

  于今而言,在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中,lingdao人注重自己的言行,以求展现得体的国家形象。而在国内,设立各种法定节假日、纪念日,也无不是希望借助仪式的力量去延续传统、彰显民族的气节与精神。而这些举措与宋襄公所为又有何异?

  泓水之战本是一场普通的战役,胜负乃兵家常事,之所以被后世如此批驳,根源在于宋襄公败给了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败给了一心求胜的后人。

  《公羊传》评价其“临大事而不往礼”,《史记》评“宋襄公有礼让也”。隐去战争本身,我们能看到一个有贵族精神的君王,在烽火狼烟中维护着国家的尊严,这本就是一种胜利。

高三作文 篇7

  布达拉的天空会不会有飞鸟飞过,划过一道痕迹,然后是清风轻轻的爱抚,抚平伤痛,沉淀下落寞。我仰头注视蓝的发涩的蓝色,蓝色凝住着多少的眼泪,甚至有时幻想,有鸟飞过,天空会不会脆弱到被划开一个深深的口子,于是陌生的世界开始下雨。

  我成为了陌生的过客。抬头间,生涩的国度里开始重复别人的离歌。

  巴赫旧约,还有几章约定。玛斯塔大教堂里回响的钟声,像是救赎我的内心,缓缓流失的时光,倒刻在钟声里。周围一切开始定格,像等待白马王子吻醒白雪公主一般的梦幻与不可思议。亭楼间还有罕见的美式的建筑,泛着悠久的光,更显得神秘不堪。

  我爱上了假设。假设我生活在这里,假设我还没有长大,假设我还在等你……

  外式的建筑,外式的国度,总是吸引我的双眸,不知定格在哪里。到处都有把我留恋的理由。我伸开手,感受外面世界里的空气是否会是这般的清凉与沁人。抓一把,放入口袋,沉默时吸一口,剩下的只有回忆。

  不知什么时候,这样在意我的空间,仿佛装满了奇形怪状的想象。很模糊的画面,重复了不知多少遍。加上我是喜欢幻想的孩子,整天的泡沫般的梦想,在太阳下啵啵的全破了,那种声音我是能听到的,比心碎更有说服力。

  一直坚持的梦想,注定改变了模样。喜欢上了一个人的旅行,不知目的地的一个人,会笑,会哭,会迷路。沿途的风景装饰了自己的梦,别人的窗口。等你,不再那样艰难地说出口。说出口,变了味道,失去了分量。

  陌生的旅途,沿路的风景,留下的片片的记忆,时期的不再像是曾经那样的熟悉的温暖。陌生的风,吹瑟了干涩的眼眶,忍痛睁开,眼眸中出现的除了毫不在意的画面,还有异地风景下的你的模样。湛蓝的天空,舒服一点点。毕竟陌生的让我联想不到手上的疼痛。

  似乎能嗅出咸咸海风里淡淡的腥味,远方的舰船,停泊在不知名的港口。曾经下定决心,开始一场单程旅途。还是挫败在现实的碎色连衣裙下。好像离开,日记里还记录着我那年7月写的文字:过完这个夏天,记得带我离开。可,我还在这。

  朋友都收拾好了,出发了,去了陌生的城市,一个或几个,开始了没有自我的生活。

  每次都塑造出一个积极的我,等你们回来或离开。整个假期,没能完成自己的愿望。我是真的喜欢旅行,好像沉沉的背包就是我的宿命,来回奔波才不会觉得悲伤。

  注定奔波的命。劳累,免除了多余的杂念。挺好的。

  好想看海。一个人的生活,没有打扰的。好像山泉的流水声会给我发疯般的活力,偶尔惊起的水鸟会载着我想远飞的梦,连外滩发黄的墙壁都会有历史的记忆与寄托。偌大的飞机场,轰鸣的起落声,然后又会是无数个分别的场景出现在机场的各个角落,上演的幸福的眼泪,委屈的拥抱,连阳光都是金色的。

  是不是每一个分别都注定了这般的值得回忆。暖色背景下的阳光,还是那样唯美。

  总是幻想,幻听,孤独地世界里会不会有我的存在。但,我真的来过。虽然被你擦拭的没有了一点痕迹。

  旅行的梦发疯般的袭击朦胧的我。我想是不是有一天,我会消失在陌生的环境里,夹杂着不太习惯的味道,结束我的宿命。血液里流动的还是等待,等待下一次的绽放,为自己的绽放。

  目标在远方,脚下还是潮湿的路。望不尽的尽头,会不会有我梦中的风景。晚安,我少年的青春,年少曾追过的风。

高三作文 篇8

  最喜欢读朱自清的文章,没什么理由,只因有“味儿”

  前些日子读了朱自清的《春》还是一样的韵味,朱自清对美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所以总能写出令人读后心情愉悦的好文。不知朱自清的文章中有何魅力,总能让我读起来就爱不释手。

  单“读”《春》到没什么新鲜劲儿,只觉得是一片美些的文罢了,但若“品”那便别有一番韵味了。最喜欢文中一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两个“盼望着”重复使用,强化的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近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向我们走来。尽管朱自清写过许多美文,但不知为何,钟爱这篇,许是因我自身本就喜欢春天有关吧。

  读一篇美文,自然要用美的心态去读。当我读起“春”时,仿佛在赏一幅画,或身处春天,无处不美。认真读一篇好文,有好似品一杯香茶,一字一句的读,一口一口的品才能领略到这其中的精髓。有些人读书,大眼一过,真是一目十行,还有些人,虽把文章读得滚瓜烂熟,倒背如流,却连文章是什么意思也不知,竟还到外面去炫耀,真是可笑!这就好比吃饭,若只吃馒头,自然很容易吃饱,可毫无营养。读书本就是修心养性,若读完一点儿用都没,还为何要去读呢?

  读书不在于你有多快能多完,不在于你能把它读得多熟,要用心去读,慢慢读,点点品,才不负一篇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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