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0-10-03 工作总结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社严格按照南充市XX区农牧业局和南充市XX区供销社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XX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高农牧函〔2019〕号)文件要求,在供销系统开展了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及督查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及督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从2018年12下旬开始,区农牧业局、区供销社、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和质量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社参加专项整治集中大检查1次,出动执法人员1人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主体5个,检查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数量100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0.3万元,举办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次,开展宣传活动2次。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在参加了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社按照省供销社副主任杜春茂同志的重要批示,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下属企业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曾先伟为组长,监事会主任何扬、副主任刘林和副主任林丽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罗敏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问题收集、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为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高压态势。我社积极组织专人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下属市场发放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

  (三)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

  7个联合部门组成的检查人员深入龙门街道办、江东农贸市场进行集中大检查。一是重点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部分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二是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

  (四)加强督查,保证食品安全

  我社对所属的各类经营网点及下属的江东农贸市场、松林农贸市场、航空港农贸市场集中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将假冒伪劣食品拒之门外,保障优质食品的`供应。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经营分散、环节又多,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淡薄,诚信体系和行业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生产经营不规范,存在潜在隐患;二是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还需要加强,部门间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进一步建立食品市场诚信档案,通过建立诚信档案,把好市场销售关,防范和制止假劣食品流通,扶持质量好、信誉高的食品进行市场销售。

  四是我社将积极主动配合工商、技术监督和农业等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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