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请示

2022-06-28 请示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居委会出现了责权利不统一、职责任务不明确、管理方式落后、管辖范围过小、人员老化、工作条件差,难以实行自治等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民政部把社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部署,已在全国各省开展了这项工作。

  为了在我省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我厅派人赴沈阳、大连、青岛学习了他们开展社区建设的经验,并与西宁市委、市政府研究,本着“面向未来,总体思考;立足实际,体现特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原则,在西宁市城东区的东关大街办事处、八一路办事处,城中区的仓门街办事处,城西区的古城台办事处、虎台办事处,城北区的小桥大街办事处开展了以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文化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试点。从试点工作的实践看,西宁市对社区建设的要求十分迫切,市委领导对社区建设高度重视,亲自调研和大力倡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并把开展社区建设列入今年民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区党政领导都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推进社区建设上取得共识,思想高度统一,经过三个多月的探索和实践,四个区的社区建设不但各有侧重,各具特点,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思路,而且注重培育和完善社区功能,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如城北区在小桥大街办事处按划分社区的要素,将原有的建南、建北、建中三个居委会合并,并通过民主选举,组建新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协商会。扩大了社区居委会的管辖规模,成立了小桥社区健身娱乐基地、青海火电工程公司党员护林基地、小桥社区服务中心、青海火电社区服务中心、小桥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桥社区服务中心,组织了一大批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生活,“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实践证明,推进社区建设是巩固、提高和发展社区服务的重要保证,是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突破口,是城市民政工作新的增长点和总抓手。通过试点,我们已基本理清了推进社区建设的基本思路。当前,加强社区建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受到群众的欢迎,在我省城市推进社区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

  但是,社区建设是一个体制和制度创新的系统工程,除了民政部门自身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外,有赖于各级党政领导的坚强领导,有赖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为此,我们意见:

  1、 建议以省政府名义成立青海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书记、省长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省委、省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省政法委、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局、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民政厅。负责制定社区建设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2、 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用以指导各地的社区建设工作。

  3、建议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以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办公经费等,保证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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