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协会章程

2024-03-25 章程

  协会章程相当于该协会的规章制度,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心理协会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心理协会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协助心理咨询室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形式多样的心理关爱和服务,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向学生推广科学的生活、学习方式,宣扬精神文明,净化校园环境,特成立xx五中心理协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2条 本协会是在政教处领导下,由心理咨询室直接指导和发起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3条 xx五中心理协会的宗旨是"完善自我,关爱同学,开拓潜能,奉献社会"。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4条 xx五中心理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和各部部长负责制。会员实行注册制。

  第5条 xx五中心理协会下设心理博客管理部,秘书部、调查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

  第6条 秘书部的职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负责会员登记、注册和管理;及时对各次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

  第7条 编辑部的职责:主要负责向校刊提供稿件和资料。

  第8条 宣传部的职责:根据主题搜集资料,设计,策划。制作橱窗,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主要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事宜及海报,通知的发放和粘贴以及活动会场等。

  第9条 心理协会博客管理部:协助心理咨询室制作我校的心理协会博客,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搜寻有关心理健康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和发布。

  第10条 调查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心理调查,测验。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11条 入会:每学年初新老会员进行注册,新会员报名后经考核方可成为正式会员进行注册。

  第12条 会员权利:

  1、 会员有建议活动内容、安排的权利。

  2、 会员有退会权,但必须事先向管理部负责人提出申请。

  3、 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4、 会员有优先获得协会帮助的权利。

  第13条 会员的义务:

  1、会员必须遵循协会的章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会员要向心理咨询室积极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碰到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并在同学中积极宣传心理健康观念。

  3、心理咨询室将为每位会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会员必须提供真实资料。

  4、会员有参加心理交流、积极汇报思想心得的义务。

  5、会员要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室的工作。

  第14条 制度

  1、会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活动,有事须向管理部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开除会籍。

  2、会员要服从各部负责人管理,对于布置的'任务必须按要求准时完成。

  第四章 日常工作

  第15条 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部长必须参加。

  第16条 加强宣传报道。

  第17条 协会的工作要与各级部、各班有机协调,加强与学生会、班委的联系。

  第18条 心理协会主要的活动形式:心理沙龙、团体辅导、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讲座、个别辅导、心理档案、心理测试、心理辅导课、心理游戏等。

  第五章 评 估

  第19条 每学期末根据各部日常工作表现,对各部进行评估,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第20条 每学期末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对全体成员进行评定,并评选优秀工作者。

  第六章 其 他

  第21条 入会程序: 交个人简历一份。

  第22条 本条例的一切解释权归心理咨询室。

  心理协会章程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xx中学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在校课改处的领导下,由爱好心理的同学组成的学生协会。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活跃协会文化,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心理健康,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

  (一)组织社员开展以心理知识为主的多种学习活动,以提高社员的沟通、组织等能力,培养社员团结合作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积极在校内组织或参加与心理有关活动,如心理健康周、心理板报评比、心理剧大赛等。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心理、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扩大协会的影响,创建并弘扬学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艺术实践,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交流能力,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 日常活动

  第五条 协会的活动时间、地点:

  (一)协会的活动时间:每周的活动课时间(周六第十节);

  (二)协会的活动地点:科教馆二楼心理放松室。

  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活动内容:

  (一)通过各种心理小游戏增强会员对心理知识的了解,增强大家的心理素质

  (二)通过有关心理电影的观看增强会员的心理各方面素质,如自信、坚强、打击承受能力等。

  第七条 协会的活动纪律要求:

  (一)每次活动,必须准时到达活动地点,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与负责老师说明情况;

  (二)听从指导老师与主席、部长的安排;

  (三)会员每人有基础分50分,根据活动中表现会酌情加分或减分。高分同学有奖励;如减为负分,会有相应惩罚措施。

  (四)爱护活动场地的设施。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入会条件:

  (一)拥护并自愿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四)采用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填写并提交入会申请表;

  (五)由指导教师和协会会员会进行评审,并在一周内安排面试,面试通过,方可正式入团。

  第十条 会员的退团程序:

  (一)新会员在入社一个月内,为试学期,通过学习培训后,由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决定除名或转正;

  (二)正式会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退社,如中途退会必须经指导老师及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方可退社否则以违纪,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三)会员入社超过一学年后,退社要提前两周填写退社申请,由指导老师、社长签字后,方可退会;

  (四)对违反协会的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无故缺席累计达三次者将被勒令退社,并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发言、表决、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会员有权了解章程、组织机构,对协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为协会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心理协会的权益;

  (二)执行协会的决议、支持协会各项工作,接受指导老师及主席的领导,完成协会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三)社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尊重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 协会有一名指导教师,下设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

  第十五条 主席、副主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协会,愿意为协会奉献,忠于协会,忠于本职工作,团结合作,工作积极认真,服务同学;

  (二)具备管理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有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领导魄力;

  (三)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中有良好的评价,具有威信和影响力,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五条 主席的任免:

  (一)本会的主席由社员选举产生,各部长由主席聘任;

  (二)会员在一学年内,不得随意离职,期满后,在每学年初由主席组织管理委员新届选举,管理委员任职不得超过两年;

  (三)因违反协会章程、校规、校纪及不积极执行团内决议或本职工作的成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撤消职务接受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 主席职权:

  (一)是本协会出指导教师的核心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协会的一切事务并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部长及社员;

  (二)享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调动权,推荐、任命协会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审查协会管理委员的资格;

  (三)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组织召开协会管理委员会及全体协会大会,并定期把工作情况向指导老师和课改处汇报;

  (五)设立意见箱、定期进行问卷调查等,及时了解协会的工作及学习情况,并对反馈的意见及时整理,并在协会管理委员会议中审议。

  第十八条 编辑部长职权:

  (一)及时做好温心家园,心悦的编辑工作。

  (二)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三)负责协会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并及时汇总;

  (四)负责拟写各种报告、总结、通知、会议记要、活动纪要等文书;

  第十九条 组织部部长职权:

  (一)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二)负责管理委员及社员的日常工作及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汇总;

  (三)定期上报社员学习情况表、量化情况表、教学建议表等。

  第二十条 宣传部部长职权:

  (一)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二)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新闻等各方面的宣传;

  (三)负责活动的会场设计及布置,协会日常活动物资和学习用品的采购及保管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外联部部长职权

  (一)负责对外的联系及交流工作,并对外争取赞助,寻求活动赞助商。

  第五章 协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

  (一)管理委员会要定期组织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管理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会议,讨论协会各项议案、工作总结,检讨得失及工作计划等相关内容;

  (三)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三条 全体会员会议:

  (一)定期召开,至少两次大型会议,第一次,学期初,新任干部竞选、公布本学期活动计划等。第二次,期末,学期总结,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汇报、表决、选举、宣布管理委员会决议、决定等;

  (二)每次会议应有会议记要、考勤情况等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四条 会议要求: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准时参加各项会议,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守时观;

  (二)不论职位高低,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人员都公平、平等的享有发言权、建议权、反驳权等权利;

  (三)会议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进行商议、讨论,注重会议的效率,会场的秩序。

  第六章 请假制度

  第二十五条 请假原则:

  (一)如不能准时参加协会的活动,要提前与社长或指导教师申请并说明理由,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否则在组队的队友基础分中减5分。

  第二十六条 管理办法:

  (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节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三次,折合为一次旷课;

  (三)一学期内旷课两节者,给予处分,开除协会,接受学校处理;

  (四)一学期内,如极特殊情况,请假不得超过三次,三次以上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章 协会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 评优条件:

  (一)本协会成员,积极参加协会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团结同学,学期活动全勤(除请假外)者,均可参加优秀评选。

  第二十八条 评优考核办法:

  (一)协会实行考核制度,包括活动考勤、活动表现、学习成绩等各项日常量化考核,根据管理制度进行加减分,每周汇总一次,并进行存档;

  (二)对协会工作做出贡献、对协会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给予量化加分或奖励;

  (三)每学年汇总每周量化成绩,并结合社员投票、指导教师评定等评出优秀协会干部、优秀协会工作者、优秀社员及协会突出贡献者等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如无符合要求的取消奖项。

  第二十九条 如有下各项情形之一,予以处分或开除协会:

  (一)言论行为有损本社声誉,破坏团结,有意扰乱协会正常工作组织、且有实据者,予以减分、警告或勒令退社,接受学校相应处分;

  (二)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协会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并根据学校相关条款处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八章 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在7日内,报校课改处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xxxx中学课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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