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估价师声明

2020-11-06 资产评估报告

  我们郑重声明:

  1. 我们在本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准确的。

  2.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 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4.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5. 我们已对本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勘察。

  6. 本估价报告得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帮助,本估价报告的结果建立在该公司出具的***字[2008][估]第***号土地评估报告结果的基础之上。

  7. 本估价结论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他用。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有关当事人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结论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8. 若当事人对本估价报告有异议,请在报告出具后七日内向本公司申请重估。如当事人未在约定日期内对估价报告提出异议或申请重估,视同认可本估价报告。

  9. 本报告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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