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

2020-11-29 杜牧

  杜牧的《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以登乐游原起兴,以望昭陵戛止,采用了“托事于物”的兴体写法,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将赴吴兴登乐游原一绝⑴

  清时有味是无能⑵,闲爱孤云静爱僧。

  欲把一麾江海去⑶,乐游原上望昭陵⑷。

  【注释】

  ⑴吴兴:即今浙江省湖州市。乐游原:在长安城南,地势高敞,可以眺望,是当时的游览胜地。

  ⑵“清时”句:意谓当这清平无所作为之时,自己所以有此闲情。

  ⑶一麾(huī):旌旗。

  ⑷昭陵:唐太宗的陵墓。

  【白话译文】

  太平时闲游有趣却是无能,闲爱天上孤云安静爱山僧。

  我愿手持旌麾去吴兴上任,乐游原上再望望风雨昭陵。

  【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作者于唐宣宗大中四年(850年)将离长安到吴兴(今浙江湖州)任刺史时所作。杜牧出身于官宦世家:他的远祖杜预是西晋著名的学者和军事家;曾祖杜希望为唐玄宗时的边塞名将;祖父杜佑则是中唐时期卓越的政治家、史学家,历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父亲杜从郁官至驾部员外郎,可惜英年早逝。杜牧自己不但文采绝佳,而且颇有政治才能,一心想报效国家。他曾在京都长安任吏部员外郎,职位清闲,难有作为。他不想这样无所事事地虚度年华,所以这次请求外放,得到批准后,便写下了这首诗表达心情。

  【赏析】

  在唐人七绝中,也和在整个古典诗歌中一样,以赋、比二体写成的作品较多,兴而比或全属兴体的较少。杜牧这首诗采用了“托事于物”的兴体写法,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称得上是一首“言在此而意在彼”、“言已尽而意有余”的名篇。

  杜牧不但长于文学,而且具有政治、军事才能,渴望为国家作出贡献。当时他在京城里任吏部员外郎,投闲置散,无法展其抱负,因此请求出守外郡。对于这种被迫无所作为的环境,他当然是很不满意的。诗从安于现实写起,反言见意。武宗、宣宗时期,牛李党争正烈,宦官擅权,中央和藩镇及少数民族政权之间都有战斗,根本算不上“清时”。诗的起句不但称其时为“清时”,而且进一步指出,既然如此,没有才能的自己,倒反而可以借此藏拙,这是很有意趣的。次句承上,点明“闲”与“静”就是上句所指之“味”。而以爱孤云之闲见自己之闲,爱和尚之静见自己之静,这就把闲静之味这样一种抽象的.感情形象地显示了出来。

  第三句一转。汉代制度,郡太守一车两幡。幡即旌麾之类。唐时刺史略等于汉之太守。这句是说,由于在京城抑郁无聊,所以想手持旌麾,远去江海。(湖州北面是太湖和长江,东南是东海,故到湖州可云去江海。)第四句再转。昭陵是唐太宗的陵墓,在长安西边醴泉县的九嵏山。古人离开京城,每每多所眷恋,如曹植诗:“顾瞻恋城阙,引领情内伤。”(《赠白马王彪》)杜甫诗:“无才日衰老,驻马望千门。”(《至德二载自京金光门出乾元初有悲往事》)都是传诵人口之句。但此诗写登乐游原不望皇宫、城阙,也不望其他已故皇帝的陵墓,而独望昭陵,则是别有深意的。唐太宗是唐代、也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杰出的皇帝。他建立了大唐帝国,文治武功,都很煊赫;而知人善任,惟贤是举,则是他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诗人登高纵目,西望昭陵,就不能不想起当前国家衰败的局势,自己闲静的处境来,而深感生不逢时之可悲可叹了。诗句虽然只是以登乐游原起兴,说到望昭陵,戛然而止,不再多写一字,但其对祖国的热爱,对盛世的追怀,对自己无所施展的悲愤,无不包括在内。写得既深刻,又简练;既沉郁,又含蓄,真所谓“称名也小,取类也大”。

  拓展阅读:杜牧轶事之十年之约

  杜牧听说湖州美女如云,便到湖州游玩。湖州刺史崔君素知杜牧诗名,盛情款待。

  崔把本州所有名妓唤来,供杜挑选。可杜牧看了又看,有些遗憾地说:“美是很美啊!但还不够尽善尽美。”又说:“我希望能在江 边举行一次竞渡的娱乐活动,让全湖州的人都来观看。到时候我就在人群中慢慢地走着,细细地寻找,希望或许能找到我看中的人。” 湖州刺史按照杜牧的意愿,举行了这样一次竞渡活动。那天,两岸围观的人密密麻麻,可杜牧挑了一天,直至傍晚,竟没有找到一个合意的。眼看就要收船靠岸,在人群中,有一位乡村老妇人,带领一个女孩子,大约十几岁。杜牧看了好一会,激动地说:“这个妹子太正了,先前的那些真等于虚有其人啊!”就将这母女俩接到船上来谈话,这俩人都很害怕。杜牧说:“不是马上就娶她,只是要订下迎娶的日期。”老妇人说:“将来若是违约失信,又应当怎么办呢?”杜牧说:“不到十年,我必然来这里作郡守。如果十年不来,就按照你们的意思嫁给别人吧。”女孩的母亲同意。杜牧便给了贵重的聘礼。

  分别后,杜牧一直想念着湖州,想念着这位女孩子。可杜牧官职较低,不能提出调任湖州的请求。后来杜牧出任黄州、池州和睦州刺史,都不是杜牧的本意。等到杜牧的好朋友周墀出任宰相,杜牧便接连写了三封信,请求出任湖州刺史。大中三年,杜牧四十一岁,获得湖州刺史的职位。此时距离与当年那母女俩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四年。那位女孩子已经出嫁三年,生了三个孩子。杜牧将女孩的母亲叫来。这老妇人带了外孙来见杜牧。杜牧责问说:“从前你已经答应将女儿许配给我,为什么要违背诺言呢?”老妇人说:“原来的约定是十年,可你十年过了,没有来。这才出嫁的。”杜牧取出盟约看了看,想了想,说:“她讲得很有道理。若是强迫她,是会闹出祸事来的。”便送给老妇人很多礼物,让她走了。

  为着这件伤心事,杜牧写下了《叹花》——“自是寻春去校迟,不须惆怅怨芳时。狂风落尽深红色,绿叶成阴子满枝。”大意是:自己寻访春色去的太晚,以至于春尽花谢,不必埋怨花开得太早。本诗一语双关,感慨万千。自己与当年的佳人,有缘无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重在行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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