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2023-10-30 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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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1

  20xx年9月,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校长杨炳昌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校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到审计组进驻,再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我校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资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账簿、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坚决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审计决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后,我校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进行了扎实认真的整改。

  关于漏列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学校食堂20xx年购买的.除尘器3套、锅炉1台、锅炉2台、发电机1台、冰箱1台、圆桌1套,培训中心20xx年购买的数码相机1台、记忆棒1支,学校20xx年购买数码相机1台、热水器2台,共计价值人民币94760元,财务漏列固定资产。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校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查实产品类型、型号,已分别录入资产卡片,补列固定资产。

  关于食堂收入余额未转入“结余”科目核算问题的整改

  对20xx年学校食堂会计账年末食堂收入余额264311.21元,将20xx年综合食堂收入余额138024.75元、管理费——卡费入余额115689元、其他收入余额10541.66元、副营业收入余额55.8元分别转入“食堂结余”科目进行核算,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关于年末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且未编制余额调节表问题的整改

  对20xx年学校基本账户和培训中心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出现不相符的情况,经查实是未达账款造成的。根据审计组意见,出纳员编制了余额调节表,并与账面余额相符。今后,督促财务人员每月到开户银行打印一份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单位资金安全。

  关于“其他收入”直接冲抵“事业支出”问题的整改

  学校根据审计组的意见,对xxx7年、xxx8两年未直接冲抵“事业支出”科目的“其他收入”58529.66元和118902.20元,作如下调整:先借:事业支出,贷:其他收入,再借:其他收入,贷:事业结余。

  三、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加大财务制度建设力度。学校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教职工出差管理规定》、《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基建、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规范人财物管理权力的正确运行。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新增1名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是实行报账“一支笔”审批制。单据报销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者签字,缺一不可。

  今后,我校将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中等职业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2

  我受区人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xx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xx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xx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论文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xx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xx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xx年12月起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xx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交通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xx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

  (一)对区20xx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20xx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xx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xx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xx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xx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xx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xx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xx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xx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3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并作出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职责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职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状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必须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状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xx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

  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状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

  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xx年以前欠缴2022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xx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必须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xx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xx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49万元,主要是20xx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构成的结余;

  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构成的结余;

  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构成的结余;

  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

  五是非税收入结余;

  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构成的专项净结余;

  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状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推荐。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

  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同时,拟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思考上年度指标结余状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思考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和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

  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

  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

  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

  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xx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

  二是根据(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

  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用心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

  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职责。从20xx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务必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

  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

  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

  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构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用心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

  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状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用心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xx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

  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

  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带给依据。

  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职责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职责人,也是问责和职责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资料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职责。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必须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状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

  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必须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推荐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状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推荐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4

  20xx年7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9月1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折不扣、坚决严肃地逐项整改,并透过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整体管理水平;要着重加强事业单位资金使用管理,透过明晰章程和管理框架,规范内部运作,有效防止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本市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订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从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审计整改内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民政局、上海大学等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粮食局、上海科学院等10家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方案,逐条落实职责,逐条进行整改。

  二是主管部门构成合力,依托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审计整改。如,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就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各自职责,部署整改落实,构成整改合力。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市文联、上海科技馆等8家单位,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制定或修订了29项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预算管理,以及会议经费和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公务卡使用管理等方面制度,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科技类专项资金管理的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市财政局着手建立包括科技投入在内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将专项资金申报年度、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和日常管理。同时,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科技投入资金的综合评估机制,选取市与区(县)共同实施的科技投入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完整反映同一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2)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未有效盘活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研究盘活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存量资金的方案,透过加大区(县)管(及以下)河道整治工程市级补助力度、加快防洪除涝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步消化历年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的结余。

  (3)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收益收缴的具体原则不够明确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理顺本市事业单位投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在明确资产管理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与监督。

  2、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营业税季度申报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市地税局以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将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季度申报制度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予以完善。

  (2)对部分企业未能及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10家企业的13个项目均已完成免税备案登记,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对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未建立,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就建立土地出让信息共享机制进行了初步沟通,并将专题协商信息共享的具体事宜,以加强对相关税种的征管。目前,16家企业少缴的118万元税款均已征缴入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地方水利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预算安排衔接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加大了水利建设基金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预算的统筹力度。在安排20xx年预算时,积水点改造、排水运行等水利项目,已改由水利建设基金安排。

  2、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未适时调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建设管理委,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实际状况,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3、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督促市自来水公司及上海电力公司上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企业层面资金使用的定期报告制度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等单位,对企业支出状况开展跟踪检查,了解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规范性状况。市国资委已制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支出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出发,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管理。

  2、对费用性支出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与公共预算交叉安排资金的项目未建立联审机制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正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联审机制。市国资委已制定《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审定前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20xx年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资金扶持上,市国资委已加大资本金支持力度,减少费用性支出总额,并将对下拨资金明确核算要求。

  3、对本市国资收益收缴范围尚未全覆盖等问题,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国资委及其他国资受托监管部门,结合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逐步扩大国资收益收缴和预算管理范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少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式、流程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了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自20xx年起,市级经办机构统一编制基金预算草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市各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实行市级统一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流程。

  2、对少数基金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筹集的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缴纳了少缴、漏缴的社会保险费,并透过调整管理体制和优化流程,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同时,督促相关区(县)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未到位的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纳入20xx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调整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与市残联和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城镇重残人员的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资金清算事宜。

  3、对部分基金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包括滞留在镇级的基金)进行全面清算,并同步调整市级决算报表。同时,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责成相关经办机构,全面核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及时停用重复参保人员新农保账户,停止发放重复享受的新农保养老待遇。截至目前,已追回重复发放的养老金6.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25家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9月底,有关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8.05亿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23亿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2.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使用数量超标、费用超支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归还或封存超标车辆,并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上海电机学院超标的12辆公务用车,5辆已归还下属企业,2辆已封存。同时,正按规定申请5辆公务用车的控购指标。

  2、对部分预算单位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费用的审批流程,强化公务卡结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上海图书馆制定了《馆所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办法》,要求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公务费用支出应通过公务卡结算。

  此外,针对部分高校等单位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市政府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正在完善出访人员和经费的管理措施,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的规定。

  (二)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未完整准确地编报其他收入预算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强预算管理和督导,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进行整改。华东政法大学将科研事业收支纳入20xx年预算编制范围。上海图书馆专题学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将文化年鉴等事业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

  2、对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反映不准确、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梳理往来款项,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准确反映结余资金状况。市粮食局已按规定对历年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纳入预算管理。

  3、对部分预算单位项目未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执行中的调整事项。同时,完善预算支出审核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部门预算动态调整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三)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预算单位课题经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有关单位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市环境监测中心已退回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提取的21万元管理费,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制定科研项目管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核算管理。

  2、对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加大各类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将有关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部门。20xx年10月,上海电机学院已将6762万元收费收入,补缴市财政局专户,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教育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及时全额上缴市财政局专户。

  3、对部分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单位用心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对政府采购的审核和监管。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本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以规范仪器设备采购控制流程。

  (四)市属高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高校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不健全,院系和部门分级授权管理不清晰的问题,有关高校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探索完善重大事项分级授权管理模式,逐步理顺院系、部门的职责权限,提高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华东政法大学制定了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外签订合同主体,加强合同授权管理。上海大学计划于年底前将基本建设项目构成的15.21万平方米房产,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对其余1.39万平方米房产,与有关部门会商后共同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或评估后依据评估价值登记入账。

  2、对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高校用心梳理、逐项完成相关课题的结账手续。同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上海师范大学修订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科研课题经费管理。

  3、对部分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有关单位优化管理流程,确保及时发放各类奖学金。上海大学认真梳理评选条例,要求校内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各类教育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尽早到位,及时发放。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22个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透过相关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均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正在用心与有关单位协调,抓紧申请补办相关证照及竣工验收手续,完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2、对24个项目因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或标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不全面等超概算共计11.47亿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均对超概算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1个项目核减概算外项目投资644万元;23个项目均已向原审批部门上报调整概算报告,其中,3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共计838万元,20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共计11.32亿元。

  3、对28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违规分包等问题,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同时,承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对47个项目建设成本未按规定核算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进行了调账处理,核减项目成本,补缴了欠缴的印花税。

  5、对13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用心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尽可能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对长期闲置无法利用的设备,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妥善处理。同时,加强投资决策管理,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白龙港污水处理项目中,输送总管部分泵站最高运行负荷不足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工程主体已完工,待南线东段工程一期完工后,进行全面调试。两项工程正式投运后,污水日处理潜力将达280万立方米,系统整体输送水量将会得到显著提升。同时,透过与区管泵站的干线运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优化调度,挖掘潜力,进一步提升污水输送量。

  2、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中14台设备闲置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3台作为备件,7台用于替换发生故障的同类设备,4台用于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

  3、对因污水管与雨水管混接等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内部分雨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市城市投资开发总公司将会同闵行区和浦东新区水务、城建等部门,协调解决地区雨污水混接问题。

  (三)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内外部业务间有效协同的问题,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初步建立了危险废物运输信息定期沟通机制,所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定期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信息带给给市交通委,两部门实施联合监管,抽查危险废物转移路线。市环保局完善了在线监测系统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间的数据共享,按照合理准确的方法核定废气排放量,提高排污费计算的准确性。同时,将市、区二级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共享资料,纳入正在建设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建成后向区(县)环保局开放相关功能。

  2、对部分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或功能存在缺陷的问题,市环保局建立了移动执法系统数据入库和删除审核制度,优化新增污染源工作流程,并对重复数据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信息系统密码使用管理;在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升级项目中,设置危险废物许可范围限制、数据校验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3、对部分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已督促所属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各单位完善了内部管理规范,明确和落实相关职责,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审计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筹集和使用的问题,11亿元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土地补偿款已缴入国库;拖欠的1991万元廉租住房租金已收回;3.21亿元拨付动迁基地的资金已按规定分别核算。相关住房保障和财政部门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筹措进度,用心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土地补偿款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闲置资金拨付使用,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形式。市发展改革委已将部分建设债券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问题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出台加强监督的办法。相关项目开发单位已与金融机构沟通,在后续保障性住房融资过程中,落实优惠利率。支付的重复销售房款正在清算中。

  2、对住房分配审核不够严格,部分房源日常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相关住房保障部门已经停止了不贴合条件的19户对象有关待遇的发放和享受,并加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复核和审核进度;110套违规转借、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已完成清退;149套产权登记不明确的廉租住房已办妥产权。

  3、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薄弱的问题,3个项目已对分包单位资格进行重新审核,或按规定重新确定了分包资料,涉及金额共计2898万元;3个项目已补办开工建设手续;10个项目加强了建筑材料审核、派遣现场监理人员等措施,规范现场管理。相关建设管理、住房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

  (二)机构养老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费政策不完善,税收及公用事业费优惠政策未执行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对养老机构的收费定价、享受优惠政策等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民政局督促区(县)民政局指导养老机构办理所得税免税手续。

  2、对场所建设管理不到位,补贴资金申请拨付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问题,市民政局于20xx年12月下发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存量养老机构设施改造的通知》,对存量机构改造进行资助,推动全市设施陈旧、薄弱的存量养老机构用心实施改扩建和消防改造。市民政局督导有关区(县),按实际建成使用的床位数核定新增养老床位数。同时,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市级新增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资金抽查办法》,以规范补贴资金审批和拨付,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上报滞留的补贴资金。此外,市民政局正在研究全市统一的养老机构运营评估机制。

  3、对部分中心城区养老床位设置低于规定比例,部分床位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将编制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养老和其他配套服务设施;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养老机构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试行)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建设的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指标的区(县)采取强制缴纳统筹建设资金的措施。同时,市民政局将公开各区(县)床位利用率,透过“倒逼”机制,逐步杜绝包房和床位闲置现象,促进养老床位资源的合理利用。

  4、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功能未充分发挥,民办养老支持力度仍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以优先满足高龄、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为导向,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条件和评估标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同时,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新建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试点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且拥有养老房源产权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补助。

  (三)市级财力补贴的住宅修缮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住宅修缮管理相关基础数据不完善,立项前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部分项目无法按计划执行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正牵头建设全市统一的房屋基础信息管理平台,拟将房屋修缮状况的信息纳入平台。此外,牵头开展本市旧住房安全排查,摸清老旧住房安全状况底数。对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鼓励各区(县)提早开展现场查勘、修缮资料确认、居民意见征询等前期工作,在市级项目计划立项上提前安排,确保项目计划执行的有效性。

  2、对现行资金补贴方式对财力相对困难区(县)住宅修缮工作推动作用有限的问题,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县),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项目,财力补贴比例提高至50%;“十三五”期间,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中,对财力困难的.区(县)也将提高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市财力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3、对项目工程招投标、质量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在招投标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20xx年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等管理和对各区(县)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违规问题的问责;相关区房管部门已明确关联单位不再作为住宅修缮项目的实施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区房管部门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予以整改。同时,编制完成了20xx版安全质量检查手册,开展建立住宅修缮工程示范工地等活动。在资金管理方面,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市级财力补贴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审价单位的考核,对多计工程结算款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四)福利彩票资金募集和公益金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资料类同的问题,市民政局出台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库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公益购买服务项目目录》等制度,加强公益金资助项目前期论证和项目库的动态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项目创新性,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2、对公益金资助的少数项目考核、评审不严格,个别项目受益对象不贴合条件的问题,市社团局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业园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规范项目后续发展;市和区民政局透过加强沟通协调、跟踪监督和指导培训,敦促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运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其中,违规套取的25万元公益金已经追回,并上缴至区民政局。

  3、对彩票销售业务和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闸北区民政局将成立一家福利彩票机构,负责“中福在线”销售业务;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制定了《电话投注系统程序检查和数据审核的管理办法》,完善了技术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流程,系统少扣投注款已收回,同时已停止广告发布业务。市民政局透过完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执行监管流程等措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并明确了公益金资产核算和管理主体。相关民政部门要求承担公益金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料真实、完整。

  (五)部分旧区改造项目的土地储备成本控制及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不利于土地储备成本的控制的问题,相关区政府对在拆的旧区改造项目,采取加强目标考核、第三方公信平台协调和疏导居民矛盾等措施,加大在拆基地的收尾力度;对已完成土地储备的旧区改造项目,将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及时实施土地出让,并与市主管部门共同促进储备计划与出让计划的衔接。同时,相关区政府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投资估算报告,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以合理确定土地储备融资计划,有效控制财务成本。

  2、对部分事项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相关政策,列出负面清单,要求各区(县)政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市建设管理委要求各区(县)政府,按照《关于推进本市房屋土地征收企事业单位房屋补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

  (六)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市文广影视局、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通知项目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市文广影视局正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进行了梳理,并于20xx年7月共同印发了《上海市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中不再安排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

  2、对部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召开项目监管状况通报会,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市委宣传部要求有关单位对已完成项目的净结余资金,在今后年度编报、申请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算时优先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对本市文化宣传系统的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超投资,增加专项资金补贴的问题,市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办理了概算调整手续,并将在今后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投资控制。

  五、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计划数量不完整,污染排放企业监管覆盖率不够高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市锅炉和窑炉进行了全面排摸,基本摸清了家底。同时,加大了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推进力度。市环保局和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发了本市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以此倒逼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市环保局要求区(县)环保局在市环保局下发监测的1个月内,根据辖区内一般污染源排污现状,上报监测工作计划,以此加强对区(县)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合执法,加大对超标排放企业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

  2、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奉贤区、金山区农委将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申报程序,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力度,加强资金补贴审核,规范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对部分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市环保局进一步明确,淘汰车辆务必按规定检验合格,并正与市公安局沟通,完善补贴审核的制度建设。同时,会同本市公安、商务、发展改革、交通等部门,专题研究本市财政拨款单位淘汰黄标车工作,并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杜绝财政拨款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汽车透过拍卖等方式流向社会。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四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17个项目延续到20xx年继续实施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督促当地职责部门或单位抓紧项目实施,力争早日完成建设任务;对3个项目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前方指挥部已要求相关单位补充项目支付依据,及时归集项目结算资料,确保项目结算合法合规。

  (二)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费用的问题,申迪集团已经根据审计结论核减,办理了清算支付工作;对1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职业资格不贴合要求的问题,因该项目已结束,申迪集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资质审核,坚决更换不贴合职业资格要求的承包商管理人员;对部分工程签证单上描述的资料与施工现场状况不相符,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申迪集团承诺进一步加强施工中的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及落实监理考核工作,确保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5

  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职责。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状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十分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

  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

  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思考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状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贴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6

  20xx年9月,红河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校校长杨炳昌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红审报〔xxx1〕60号)和《审计决定书》(红审决〔20xx1〕25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校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接到审计通知书,到审计组进驻,再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我校始终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给予密切配合。认真准备所需资料,积极提供财务收支报表、账簿、会计凭证,及时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坚决执行审计决定,使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审计决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后,我校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进行了扎实认真的整改。

  (一)关于漏列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学校食堂20xx年购买的除尘器3套、锅炉1台、锅炉2台、发电机1台、冰箱1台、圆桌1套,培训中心20xx年购买的数码相机1台、记忆棒1支,学校20xx年购买数码相机1台、热水器2台,共计价值人民币94760元,财务漏列固定资产。根据审计组的意见,我校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认真清理,查实产品类型、型号,已分别录入资产卡片,补列固定资产。

  (二)关于食堂收入余额未转入“结余”科目核算问题的整改

  对20xx年学校食堂会计账年末食堂收入余额264311.21元,将20xx年综合食堂收入余额138024.75元、管理费——卡费收入余额115689元、其他收入余额10541.66元、副营业收入余额55.8元分别转入“食堂结余”科目进行核算,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三)关于年末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符且未编制余额调节表问题的整改

  对20xx年学校基本账户和培训中心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出现不相符的情况,经查实是未达账款造成的。根据审计组意见,出纳员编制了余额调节表,并与账面余额相符。今后,督促财务人员每月到开户银行打印一份对账单进行核对,确保单位资金安全。

  (四)关于“其他收入”直接冲抵“事业支出”问题的整改

  学校根据审计组的`意见,对20xx年、20xx两年未直接冲抵“事业支出”科目的“其他收入”58529.66元和118902.20元,作如下调整:先借:事业支出,贷:其他收入,再借:其他收入,贷:事业结余。

  三、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加大财务制度建设力度。学校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教职工出差管理规定》、《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基建、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规范人财物管理权力的正确运行。

  二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新增1名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学习《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三是实行报账“一支笔”审批制。单据报销必须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三者签字,缺一不可。

  今后,我校将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财务状况平稳良好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办好人民满意的中等职业教育作出积极的贡献。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7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研究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职责。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职责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推荐,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

  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状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善。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状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状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状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状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状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xx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透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贴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xx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xx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xx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资料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各层次培训,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承诺,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预算标准。市体育局、市社会工作党委承诺,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4、对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问题,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记录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药检所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汇总分析使用状况,并开展督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市新闻出版局已制定了7项有关审读工作的制度规定,强化审读经费使用的评估管理。

  5、对部分会议费预算编制标准不够明确、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经费支出管理,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进一步精简压缩会议开支,逐步完善会议费使用、会议资料留存和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求工商外国语校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该校已收回尚未使用的48万元资金并上缴国库。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规定。市血管办已将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071万元上缴市财政局。

  2、对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清理其他收入事项,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对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正在与市财政局商议出租收入上缴国库事宜。

  3、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要求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工商局所属单位已将73万元收入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在20xx年度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额上缴。

  2、对部分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已清理银行账户9个,正在与银行沟通其余2个,并将尽快清理。

  此外,对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等5个预算主管部门决算审签发现的问题,各部门用心整改,对问题金额全部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目和报表。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32个项目概(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均已编制调整概算报告并上报原审批部门。其中,8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3.57亿元;14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10.99亿元;6个项目对超概算和概算外项目投资进行核减,涉及金额0.5亿元;其余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细化概算编制,严格按概算批复执行。

  2、对2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个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完善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2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正在用心补办相关手续,承诺与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抓紧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3、对46个项目多计项目投资及成本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多计或少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待摊和设备等投资、预留费用等,均按规定作了调账处理,涉及金额共计5.41亿元。

  4、对29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5、对6个项目建成后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或产能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加强投资决策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和流程,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部分民政业务有效开展的问题,市民政局用心协调信息交换有关单位,梳理内部业务流程,确保及时获取并利用好数据信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系统已于5月30日实现了与有关信息交换单位的正常数据交换。

  2、对信息化建设管理较薄弱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个别系统建设单位还专门制定了2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程序;市民政局并承诺,加强信息系统合同执行的监控,规范预算编报、执行和财务核算。同时,针对系统功能运用不充分,影响系统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加强应用推进的保障机制建设,在业务管理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意识。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住宅项目未及时缴纳配套费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其中,43个项目已缴纳配套费9.85亿元;19个项目属于配套费包干或免缴范围,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了轨道交通费3.04亿元;其余22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清理中。

  2、对部分区统筹配套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召开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并督促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财政局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配套费,切实提高配套费的使用效率。

  3、对部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尚不完善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通知项目单位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并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各区在签订公建配套协议时,参照《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基地内配套)》规定,明确项目移交和接管的标准、接管单位、产权归属,加强资产及移交使用管理。

  4、对本市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个别条款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与市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本辖区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今年审计后,金山等2个区严格按照配套费征收使用规定,不再提取管理费。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本市7个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市级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松江等4个区将加强与市推进办及房管部门的沟通,按实上报、及时更新目标任务推进状况,确保完成下达的市级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2、对资金筹集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青浦等3个区(县)已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共计3.15亿元;金山区承诺,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配套资金1亿元;金山等6个区(县)对土地补偿款已进行了上缴或制定了上缴计划,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范土地补偿款管理;崇明县财政局已于今年1月将1268万元廉租住房市级补贴资金和县级建设资金,按用途分别拨付至公租房运营机构和廉租对象账户;嘉定区已将2165万元中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按规定存储;3个区承诺,将按规定透过银行卡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宝山等6个区(县)已办齐了17个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金山、松江等相关区(县)承诺,今后将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建设和招投标程序,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崇明等3个区(县)承诺,新建的保障房将严格按照国家套型标准建设,收购的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并兼顾套型标准和住户需求。

  4、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嘉定等2个区已经着手对廉租对象的原始材料进行复核,对收入、住房面积超标,不能带给规范租赁合同或减免依据的家庭,及时做好退出管理工作;宝山等2个区已将被无偿占用的14套保障性住房清理收回。

  (二)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今年3月18日,上海巴士公交(集团)公司已将2684万元购车补贴款全部下拨至下属公司。

  2、市交通港口局已决定,将国江路停车场新建项目的公交专项扶持资金补贴金额调整至3415万元,并收回多补贴的2164万元资金。

  (三)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出租车候客站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已将推进候客站建设列为今年出租汽车行业重点工作之一,对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及各区(县)今年推进计划。同时,开展出租车站点规划设计导则研究,研究支持出租汽车候客站建设的相关政策。

  2、对中小型出租车企业车辆电调覆盖率较低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开展专题研究,调研大型出租车企业,引导中小型出租车企业加盟电调系统,提高电调车辆覆盖率,发挥电话调度在减少出租车空驶里程、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用心作用。

  (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的问题,市体育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本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建设标准与要求,明确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加强对建成项目的验收把关,以杜绝上报完成项目状况不实或项目拆分等状况的发生。

  2、对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体育局加强开放管理的制度建设,要求收费的社区公共运动设施务必按照公益性价格标准收取,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对闸北区一处百姓健身房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已进行严肃批评并整改,目前年卡价格已统一调整为365元。对少数社区公共运动场选址在校园的状况,市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校园的协调,争取加大开放力度,今后规划选址尽量避开校园。此外,市体育局已委托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加强对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组织各街镇对所有健身设施进行巡查,对未持续完好的器材及时更新和维修。

  3、对部分专项补贴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市体育局已督促4个区体育局及时下拨专项补贴资金。其中,浦东新区已全额下拨60万元补贴资金,闵行和徐汇区共计279万元补贴资金正在办理拨付手续,金山区26万元补贴资金将在年底与20xx年专项补贴资金同时下拨。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上缴划拨土地收入7769万元;其余不规范资金涉及的相关区政府和单位承诺,年内归还和上缴国库,做好账务调整处理工作,并明确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明确,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有关区、镇加快项目推进,并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3、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结合各区(县)具体问题和实际状况,进一步明确政策,在区分闲置土地构成原因的基础上,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同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出让合同监管中心,会同各区(县)规土部门建立健全市级抽查、区级核查、乡级巡查的“三级三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已出让地块的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土地闲置。

  (二)本市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按市政府要求,督促各土地储备职责主体按规定规范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和管理。7个基地采用原渠道归还资金、规范成本认定、制定整改计划等多种方式,对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事项自行纠错。其中,已整改问题金额2.33亿元,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的不予认定的成本3.44亿元,另有1.45亿元正与有关单位协调中。此外,对于超协议范围列支土地储备成本的问题,5个基地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超协议范围列支的事项。

  2、对于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已对职责主体进行督促,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违规出借的土地储备资金已全部收回。2个区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经济适用房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三)部分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不贴合标准的问题,目前,渗滤液输送管道已由老港四期项目铺设至老港五期渗滤液处理厂。

  2、对部分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水务局和市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调查梳理了全市各区(县)直排污染源现状,编制完成了污染源纳管改造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任务要求,推进本市直排污染源纳管工作。市水务局还会同市城投总公司加快推动本市雨、污水分流制改造,市排水公司已完成前期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对分流制雨水泵站加装污水截流设施,减少旱天排入河道的污水。市城投总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部分污水引入白龙港扩建二期的预处理系统,以解决一期项目预处理系统超负荷运行的状况。同时,市城投总公司督促下属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完善方案,优化除磷系统运行工艺,确保出水水质到达设计排放标准。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培训计划调整缺少报批环节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有关部门对发生变化的培训计划补办相关手续,并上报该指挥部备案。

  2、对少数卫生项目未办理前期立项审批手续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政府完善卫生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并在今后援疆项目管理中规范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3、对少数“交钥匙”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结算工作专题会议,与2个“交钥匙”项目施工单位协调工程结算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均已同意按审价金额进行工程结算,并正用心办理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构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对落实审计整改提出要求。总的思路是,在本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构成审计整改合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好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8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的通知》(吉市审通75号),市审计局抽调县(市、区)审计局人员组成12个审计组,自8月11日至9月30日,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青原区、遂川、泰和、井冈山、永丰、万安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竣工决算及其财务收支情况以及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新干、峡江、吉水、县、安福、永新6个县(市、区)供电公司所负责建设的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的工程管理及其财务收支情况(工程未完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审计的重点包括农网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税费执行情况等方面。在对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进行审计的基础上,还对部分工程进行了现场实地核查。

  审计的范围包括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的立项报批至完成的建设过程。

  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市供电公司、各县市供电公司及与工程相关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使工作进展较快;各工程的建设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市审计局的责任是对此所提供的资料采取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共12个县市区,主要审计的是和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农网工程。此次审计计划投资额为xxx亿元,到位资金xxx亿元,实际完成投资额为xxx万元;计划投资额为xxx亿元,到位资金6423万元,已完成投资额为xxx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实施的农网改善工程基本已完成,农网改善工程项目大部分已开工实施,改善了供电质量,增强了供电可靠性,优化了电网结构,提高了整个电网的安全稳定性。有力地带动了地方产业的经济发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电力部门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农村电力建设投入。建设主管单位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建设单位能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广大农民也积极参加电力建设,明显改善了农村用电条件。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部分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如永丰县从送审的招标文件看,招投标程序和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内容不完整,重要条款空白,招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招标过程没有监督单位的参与,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相矛盾。

  (二)、部分工程没有按省电力公司批复的投资计划建设

  如青原区10kv及以下新改建线路有的没有按照省电力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进行了乡(镇)、村间调剂。

  (三)、部分工程设计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

  如永丰县建筑工程均无地勘报告,施工图未见设计单位和图审单位印章。

  对以上(一)~(三)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完善有关手续的处理意见。

  (四)、部分工程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如青原区农网改造工程和兴桥开闭所工程除设备由省电力公司统一招标外,其余线路施工及兴桥开闭所土建、简易道路建安工程等都没有按照规定招投标,由郊区供电公司直接指定明月公司和明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共计金额元。

  遂川县10kv以下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而是通过议标方式确定由湖南省湘潭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新湘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这两公司均未实际施工,而是遂川县供电有限公司所属三产企业遂川县川龙公司借用其资质承揽业务组织施工。

  泰和、永丰、万安县农网改善工程10kv及以下工程项目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是由公司自行组织议标或邀标。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中的10千伏及以下工程未经招标由井冈山市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施工。

  对以上未招投标问题,审计根据《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五)、工程物资采购及出入库手续不规范

  如万安县供电公司底前实施的农网改造项目,在资金采购、材料入库没有实时按各工程分类核算,而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对工程物资的领用进行项目分类核算。使用的部分铁塔尚未办理入库就投入使用,仓库材料账、公司财务账均未反映。

  (六)、工程决算不实

  部分工程项目决算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未计价材料重计、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等原因核减工程造价xxx万元。

  (1)遂川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存在高套定额、多计工程量的现象,核减工程造价355055.91元。

  (2)泰和县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工程因未计价材重计、签证数量多计等原因,核减造价187422.81元。

  (3)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因部分其他费用未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取及其他原因,核减造价566530.03元。

  (4)永丰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单价偏高、多计利息、多计安全措施费等原因,核减造价376601.39元。

  (5)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21.87万元。

  (6)万安县农网完善工程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核减造价182385元。

  对工程决算不实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决算造价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的处理意见。

  (七)、工程投资中多计贷款利息

  泰和县“在建工程”已列支贷款利息元,按市供电公司开工批复的“建设期贷款利息按五个月计取”的规定,“在建工程”应列支利息元,多列支利息元。

  (八)、部分工程项目未缴工程税费

  1、甲供材料未缴税费及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共计元。

  (1)永丰县工程材料款未申报纳税和应缴税材料计入设备款,漏缴税费元。

  (2)泰和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甲供材料元,未计入施工方工程营业额,造成漏交营业税费元。

  (3)遂川县漏交税费元。

  (4)万安县农网改造完善工程漏交税费元。

  2、永丰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7924元,遂川县少代扣代交防洪保安资金元,青原区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泰和县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万安县漏缴交防洪保安资金元,共计漏缴防洪保安资金元。

  对以上漏缴税费问题,审计作出了收缴财政并由税务部门组织入库的处理决定。

  (九)、回收的废旧物资未作处理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回收了部门废旧物资未变价处理,包括钢芯铝绞线5397公斤、接地桩20根、变压计量箱1台、变压器2台(已上报省市公司,未作处理)。

  青原区农网完善工程废旧物资专账管理(备查账),但没有作价入账。

  对该问题审计提出了应尽快变现并用于农网改造的处理意见。

  (十)、部分县(市)农网改造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核算

  如泰和县未对完善工程进行分户明细核算,拨入的国债资金及贷入的资金存入农行、建行农网帐户;购入的工程物资会计、仓库上未按完善工程单独核算、保管,而是与三期农网改造的物资一起核算,工程领用物资单未注明具体使用项目,致使会计上无法进一步进行相关的明细核算;“在建工程”科目在10月以前(主要是工程物资的耗用)都是与农网第三期改造一起核算,未进行分户明细核算,直至10月才把完善工程从农网第三期改造中分离出来进行明细核算。

  井冈山市农网完善工程资金与其他工程资金同用一个银行帐号,但实行了明细核算。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待扣待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及附加的义务,将尚未缴交税务机关的营业税及附加尽快缴纳。

  (二)农网改造完善工程由于未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导致部分建设项目实施缓慢,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及主管单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

  (三)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和加强农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国家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抓紧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为具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条件。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9

  高校固定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绝对大的份额,高校的教学楼、实训楼、仪器设备等,这些固定资产既是高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保障和必要条件,也是衡量学校规模和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高校有必要对学校的固定资产开展经常的、规范的审计工作。高校开展固定资产审计工作,可以依据《审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操纵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应积极结合高校固定资产治理的特点,在学校固定资产的内操纵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固定资产清查等方面确定审计重点,更好地、有效地开展固定资产审计。

  一、固定资产治理的内部操纵制度执行情况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和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固定资产治理实行职务分离操纵,所建立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科学、合理、有效,重点需对内部操纵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高校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增减可行性论证、审批、检查、核算、使用效率的考核,重点查看考核的状况,考核是否有效的实施。

  二、固定资产增加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采购是否年初有预算,查看可行性论证的经济分析是否符合年初的预算、是否追加资金,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筑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对年初无预算、或者预算资金不足的.项目而已采购或者建筑的项目,查看其付款是追加预算,还是侵占其他预算项目的资金,审计人员在落实情况后,需对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是否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相关税费(行政单位不含税费),入账价值是否真实、完整,对于接受捐赠、盘盈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是否入账、入账价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特别对新建的教学楼、实训楼等基建项目、实验实训室建筑项目、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需进行重点审计,为建筑这些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专业人员服务费、勘察检测费等非主体支出是否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后续成本支出是否真实、完整。对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审计人员应审查其改建、扩建的成本是否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审查计价是否准确。

  三、固定资产减少环节的审计重点

  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盘亏等减少情况是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办法》,减少情况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手续齐全,主体和附属设备数量是否明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做到账实相符;

  没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经过有关人员作出技术鉴定,拆卸的报废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完整无缺,资产治理部门如何处置,有无低价出售、损失浪费等情况,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是否正确按规定处理;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治理办法》,减少情况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是否手续齐全,主体和附属设备数量是否明确,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做到账实相符;没有达到规定使用年限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处置,是否经过有关人员作出技术鉴定,拆卸的报废设备及附属设备是否完整无缺,资产治理部门如何处置,有无低价出售、损失浪费等情况,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是否正确按规定处理;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尤其对于闲置教学楼、实训楼、实验实训室、大型仪器设备的处置应引起足够重视,审查闲置固定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售、置换等处置方式是否合理,处置程序是否严格,财务会计部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账务处理,资产治理部门是否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资产处置手续;审查短缺固定资产盘亏的原因,是否明确责任、是否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报告,是否经过按照相关的制度办理盘亏手续,防止出租、出借误做盘亏的现象,防止国有固定资产的非正常遗失;固定资产是否依照相关规定计提折旧,是否科学合理的选择折旧方法,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账务处理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高校计提的折旧不计入高校支出,而是直接冲减“非流动性基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是否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治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治理,是否及时上缴国库。

  四、固定资产清查环节的审计重点

  高校是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清查结果是否形成有效的书面报告,清查报告是否就核实情况作出明确说明,清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具体原因是否作出分析说明,清查报告是否提出了处理意见;

  高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是否全面彻底,遵循“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清查结果将未统计到的固定资产办理入账,对不清楚的固定资产要主动与资产治理部门进行核对,搞清楚资产的来龙去脉,不走过场;固定资产清查是否将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落实到使用者,共用的资产落实到治理员,对于已经转移调动的资产是否办理转移调动手续,真正做到“谁用谁管”;高校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对固定资产逐步进行检查,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重点检查昂贵周密的实验设备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专业的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存在技术陈旧、损坏、闲置等现象,查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这些情况审计应提出审计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固定资产治理系统的审计重点

  高校固定资产治理系统是否将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治理员、责任人等信息及时更新,以便增加资产治理的透明度,提高固定资产治理工作的效率;高校固定资产治理系统是否与财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是否能为财务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资金来源、折旧金额、报1废处理、计提减值准备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审查财务部门账务系统的固定资产与资产治理部门的资产治理系统的固定资产的分类,增加、减少的价值是否一致。对于高校来说,如何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对其增加、减少、报废等整个过程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发现固定资产治理过程中的缺陷和疏忽,促进学校管好固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高校经营成本,更好地展现审计为学校“增值”的服务理念。

  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10

  20xx年,xxxx财务部在工作中发生一些错误,均因工作人员能力有限,导致错误后果,经过集团公司财务部检查及我公司财务部人员自查,有许多内容不符合规定并有重大纰漏,需要立即整改,在集团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督察下,我部门对发生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内容

  1、收购期间票据审核不严,发生收款人在付款书上未签字现象。

  2、价格或者扣杂有变动,对原始磅单未加变更,而直接在付款环节进行变动,致使地磅室台帐与财务结算吨位及金额都发生差异。

  3、成品库房入库数量不准确,经过实物盘点发现账实不符。

  4、地磅室汇总台帐漏计一车原料,单据号码为702#。

  二、事件发生原因

  1、工作态度不够严谨,不能严格认真的执行财务制度,未能仔细谨慎的审核财务票据,加之劳动强度超过负荷,付款业务过程和手续繁琐,金额小,客户多,而工作人员只有出票人及付款人,没有专职的开发票人员及审核人员,集团和公司都曾经考虑过聘请银行专业人员付款或者招聘财务人员一名,本部门考虑费用加大原因,决定自己克服困难努力办理,结果出票人出具错误结算单,而付款人未能认真审核便直接付款,忙乱中出错误,事后又未能在开具发票和账务处理中复查原始票据,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失误而失去最佳纠错时机。

  2、价格和扣杂发生变化,由于时间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到地磅室修改磅单,但是均由康大公司领导签字认可,事后修改磅单当事人不在,失去了修改的客观条件及意义。

  3、成品库房产成品入库不准原因很复杂,主要因为库管员缺乏工作经验,入库计数管理流程不明确,而本部门负责人虽然多次指导,但未能对库管员的实际操作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督促,当然也不能排除生产收购期日常具体业务缠身削弱了对下属工作的监督职能的执行。

  三、给公司造成的后果

  1、因出票人轻率出票及付款人缺乏详细认真的审核致使公司给农户多付款项为8287.47元。

  2、没有及时修改磅单,对账务检查带来诸多不便,给公司没有造成其它实际经济利益影响,也没实际损失。

  3、库管员所报入库数据和实际实物数据相差较大,导致公司会计对存货资产无法正确计量,失去资产管理及控制的实际意义。为达到资产管理目的,公司不得不多次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盘点实物,又给公司增加了一定的不该发生的费用。

  4、地磅单据没有统计入台帐,是因为司磅员疏忽漏计,而报表报至财务部,当时对磅单的号码的连续性没有及时确认。

  四、整改结果

  1、未签字票据已经全部找到当事人履行了签字的手续。

  2、磅单和付款单据不符部分,已经全部查找出原因,进行备注说明,并另行制作了调节表,并与其它相关资料装订在一起,以备随时查阅。

  3、多付款部分,分别都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4、库房盘点已经全部结束,针对该问题,公司制定了产成品出库的'补充细则,并已经开始实施新的补充细则,实行双人出库。目前进展顺利。另根据员工能力及特点,对库管员进行了调整:由赵青俊接替库管工作,负责存货的计量和收发;原库管马艳萍因熟悉存货分布状况,以库房协管员身份继续协助赵青俊管理存货。

  5、漏计的购入原料,经过查证得到落实,原料已经入库,货款已经支付,并已经改正原始台帐记录。

  6、对账实不符部分已经做了据实调整。

  7、全厂于20xx年xx月25日完成资产复查和补盘工作,现正在进行资料整理。

  五、整改后的反思及建议:

  1、部门负责人要尽自己所能对下属员工定期检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下属的工作能力,及时发现错误,并力争给每个岗位配备适合的工作人员,从而提高工作质量,降低发错几率。

  2、对本部门工作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发生失误和错误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

  3、为避免发生失误,减少损失,并利于部门负责人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改进,建议在下一个生产收购期考虑以下方案:

  (1)增加稽核会计一人,也可以考虑长期录用,费用全年应该约2万元。

  (2)收购期可以仿效其他单位,聘请银行付款,安全便捷,但是手续费略微较高,按照付款金额5‰---8‰。

  4、完善管理流程和作业指导书,明确产品待检、分级、入库计数、码垛分类等的标准方法。

  以上是本财务部对此次财务整改的整体情况汇报,敬请公司领导审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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